人大审议“立法纪念南京大屠杀” 拟建全国公祭日
2014-02-26 09:48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南京2月26日消息(记者景明)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昨天(25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决定草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草案》。消息一经公布,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
今天(26日)南京下着小雨,天色有些阴冷和阴沉,但是一大早很多参观者都陆续来到纪念馆,在写着遇难者名单的哭墙前、火焰长鸣的遇难者的机场,还有大屠杀历史资料的展览旁边参观。这个纪念馆每年都要迎来近2万名参观者,特别是每年的12月13日,各届人士都要在这里集会,鸣响防空警报,向遇难者进献花圈,放飞和平鸽,撞击响和平大钟等等。
一直以来纪念活动主要是在江苏省和南京市的范围内举行,这个即将出台的决定意味着今后的每年12月13日全体中国人将一起悼念南京大屠杀的死难者,以及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同胞,届时将有国家领导人出席,同时将邀请更多的外国友好人士驻华使节等等,最重要的一点意义就是,公祭活动一旦通过了立法,将以制度的形式长期固定下来。
第一个提出公祭活动,是2005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常委江苏省委主委赵龙提出,应在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举行国家公祭,当他得知审议公祭日的消息时,他非常欣慰,他说设立国家公祭日顺应了民意,合乎了世界潮流,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将向世界表明,我们反对战争维护和平,尊重人的价值和生命的价值。
南京大屠杀的幸存者说,国家设立这个公祭日将在国际上产生很大影响,他希望逝去的亲友和30万遇难同胞安息,后人将永远记得这个日子,要勿忘国耻、振兴中华。
记者还采访到一个来纪念馆的参观者,他说,南京大屠杀公祭是铭记,不是复仇。
编辑:刘明霄
相关新闻
头条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