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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拟允许民营资本参股 持股比例由市场决定

2014-02-20 09:53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北京2月20日消息(实习记者董凌鑫)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昨日(19日)发布公告,宣布董事会通过议案,同意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参股,实现混合所有制经营。社会和民营资本持股比例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中石化董事会通过了《启动中国石化销售业务重组、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实现混业经营的议案》。根据议案,董事会同意在对中国石化油品销售业务板块现有资产、负债进行审计、评估的基础上进行重组,同时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参股,实现混合所有制经营。中石化方面表示,率先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关精神的重大举措。

  此前,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决定》指出,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中石化方面表示,引入社会资本和民营资本,有利于在公司内部进一步构建由国有资本与其他社会资本和民营资本共同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体,有利于通过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加快中国石化专业化发展步伐。可以在投资者和监管机构的共同监管下,促使企业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探索新的商业模式,提升市场化运营水平。“中石化对社会和民营资本开放油品销售业务,率先采取混合所有制,在垄断特性比较突出的能源领域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部部长冯飞说。

  他指出,混合所有制是国有经济的重要实现形式。在整个石油石化业务中,油品销售是竞争性业务,盈利状况比较好。中国石化吸引社会和民营资本参股这一业务,有利于放大国有经济的影响。同时,通过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对于提高国有企业经营效率,完善内部治理也将发挥积极作用。

  有消息称,中国石化仅是央企所有制改革阶段性“破冰”的第一家,随后将陆续有其它产业上游领域央企跟进。而国企改革是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一环,国企改革的路径也是先易后难,随着改革而推进的。对于国企新一轮的改革,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近日发表的《国有企业改革在深化》一文中指出,国有企业改革已经进入了攻坚阶段,面临着新的历史性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点是加快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和深化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显然,中石化的改革正是循着新一轮国企改革的思路进行的。国企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也表示,从黄淑和发表的改革思路中可以看出,今年国企改革的主要任务将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混合所有制,民营企业的参与将是今年比较突出的变化,但混合经济不是私有化、民营化的改革,而是公私融合的改革;二是大企业集团的合并重组,包括各个省的大企业重组将成为今年的重点,而一般国企比央企推进重组的速度要更快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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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任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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