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郑州9月10日消息(总台央广记者任梦岩)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最近是河南郑州小学入学报名的日子,郑州经开区一小区业主齐先生的孩子到了入学年龄,正当他给孩子报名时,却发现报名系统上显示房屋性质为非住宅,不满足报名条件。自己正规手续买的商品房怎么成了非住宅?

齐先生买的房子是商品房、70年大产权,也有房产证,可以落户籍,为什么孩子却无法优先就近上学?更让齐先生无法理解的是,同一小区同一栋楼,一共33层,只有9楼以下采光不达标被定性为“非住宅”。为什么教育部门要用学生家里的采光时长来决定能否上学呢?

 

郑州的齐先生2016年从开发商手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被告知由于采光不足所以在房产证上会有一些特别的注释。因为落户等一切手续都是正常的,买房时也就没在意,直到今年孩子入学,才知道他所住的 “非住宅居住建筑”并不能保证孩子就近入学。

齐先生说:“我们签完合同之后,拿购房合同到派出所落户是没问题的。现在是小孩子报名,条件里有一项必须是住宅。而我们的是‘非住宅居住建筑’,这几个字多了一个字就受到很大影响。我们都是一栋楼,水电气的价格都是一样的。”

许女士的房产证(受访者供图)

齐先生的邻居许女士也是一样的情况,除了房本写的是“城镇住宅用地/非住宅居住建筑”,其他的和邻居们都一样。房本的附记写着“非住宅居住建筑”,是指日照不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外,其他方面指标均满足《住宅设计规范》强制性内容的一类特殊的居住单元。

许女士不理解,为什么都是一栋楼里的居民,33层中只有9层以下的孩子在入学时被区别对待?她说:“影响到孩子上学了,我们才开始研究。‘非住宅居住建筑’,要么就不是住宅,应该是商业类型的,像铺面这种,但是房本上写的是70年产权,要么就是50年,把它备注清楚不是住宅,我们愿意接受就买,不接受就不买。关键是现在上面写了‘非住宅居住建筑’、70年的产权,还可以住,我们这一栋楼上的纯粹是住宅,又可以上户口,但就是影响孩子上学。既然已经把这些都做完了,为什么不把孩子上学的问题解决了?”

多次沟通后,齐先生和许女士的孩子可以办理“第二批”入学,也就是说,除了附近的学校外还有可能被分配至更远的学校上学。他们不明白,为什么户口能落、水电煤都一样,就因为日照时间少,孩子就得排在后面上学?而对于他们日常使用,采光问题感受并不深刻。

齐先生说:“听我们销售顾问说,政府验房的时候,验出来的比如冬至以后,一段时间之内采光低于两小时的,就定义为采光不够,其实感觉不大。关于孩子上学,郑州推行的是线上报名,第一次报名因为房屋属性不满足报名条件,没有通过报名。第二次上传材料报名通过了,但就怕分不到片区了,当初买房也是想着孩子上学方便,所以买这个小区。现在分到其他区域,对我们的工作、生活有很大影响。”

“郑好办”App上所显示的内容(受访者供图)

经查询发现,原来在2016年,郑州市召开过一次关于“非住宅居住建筑”规划建设管理问题的专题会。会上,市政府办公厅、规划局、发改委等多部门同意将受日照影响,造成住宅不满足规范标准的居住单元确定为“非住宅居住建筑”。其落户、水电煤费用与其他住宅相同,但与会的并没有教育部门,也没有明确其子女受教育权利是否与其他住宅相同。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规划联审联批会暨规划疑难项目专题会的会议纪要

对此,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文字向记者解释,规划部门在2016年对该项目进行规划审批时,就根据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出具的日照分析报告,将不符合日照标准的户型,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件中进行明确。后期开发商在出售这部分户型的过程中应该将实际情况对外公开。这些建筑在出售时价格一般低于住宅市场价格,房产交易时为了维护业主的知情权,在不动产权证中标注为“非住宅居住建筑”。

对此,齐先生说,当初给开发商交定金时并不知情,交了之后才知道有这回事,只好硬着头皮买了下来。“2015年我在订房子的时候,一直催着签合同,结果到2016年12月年底签合同的时候,(开发商)才告知是‘非住宅居住建筑’,中间也是纠结了两年才签合同。”

记者又拨打了小区所在地的郑州市经开区教育局电话,一位工作人员说,手续都是通过郑州市的“郑好办”App上传的,标准也是App内设置的,他们也不清楚。

记者查询,“郑好办”App是由郑州市人民政府主办、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承办,以“城市大脑”建设为抓手,为市民提供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和新闻资讯等一站式城市综合服务平台。那么这款App为何会对居民区别对待?记者联系郑州市教育局、郑州市委宣传部希望进行采访,截至发稿,尚未得到回复。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在一栋楼内如此区分房产性质,说明在规划、建设时就欠考虑。他建议:“对于一些开发过程中的违规情况,谨慎使用模棱两可的词,所谓的‘非住宅居住建筑’,这种词非常抽象,如果一个正常的小区里搞了好几种不同的业态,本身来讲就比较怪,我认为这个是城市规划部门和房产开发部门所需要注意的。做这么细的划分,对购房者来说是不公平的。购房者如果去一个小区买房,连住房的产权属性都要反复去斟酌,就太复杂了。其次,现在大家买房很多都跟学区教育有关系,所以营销部门还是要谨慎宣传,不能为了卖房子,就承诺这个房子肯定能入学。对于购房者来讲,也需要留个心眼,背后到底是什么原因,是不是它建筑不符合规划等,这些是需要注意的。”

据了解,涉事的小区是在2016年设计,2019年建成开始销售。如果其9层以下的商品房因为采光不足不符合居住条件,当初是怎么设计的呢?是怎么一栋栋盖起来的?又是如何一步一步通过各类验收的?又是谁允许公开销售的呢?相关疑问,有关方面并没有给出答案,中国之声将进一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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