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23日消息(记者马喆)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2日在北京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和行政处罚法。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健全的动物防疫法律体系。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法案室副主任王观芳介绍,动物防疫法是事关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重要法律。这一点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期间,显得尤为重要。“75%的人类新发传染病来源于动物。控制住动物疫病,必然大幅提升公共卫生安全水平。本次修改法律尤其对人畜共患病防治这方面进行了强化和完善。”

  动物防疫法在立法目的中增加了“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的内容,并规定在处理人畜共患病问题时,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和野生动物保护等主管部门的各自职责。王观芳表示,规定人畜共患病名录由农业农村、卫生健康、野生动物保护等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三个部门应当建立防治的协作机制。发生人畜共患病疫情时,三个部门之间应当及时相互通报;发生人畜共患病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及时公布疫情,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日常生活中,饲养猫狗等宠物的情况越来越常见,而狂犬病是对人和动物危害严重的一种人畜共患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说,在修订草案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中,许多意见都是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杨合庆称:“修订后的动物防疫法从防止传播狂犬病等疫病出发,就定期接种狂犬病疫苗、办理犬只登记、加强流浪犬猫管理等重要环节,在法律上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饲养犬只防疫管理的具体办法。总之,全社会对这个问题高度关注,养犬管理的事情需要全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把这个事情管好。”

  行政处罚法自1996年施行以来,对增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惩处各类行政违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介绍,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最大亮点是贯彻党中央重大改革决策部署,推动行政处罚制度进步。“包括依法公正文明执法,保障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适应新形势发展,对非现场执法进一步规范,同时方便当事人。这些都在法律中作了制度安排。”

  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赵振华表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认真落实行政处罚法关于“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规定,坚决禁止暴力执法、野蛮执法。“司法部将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推动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贯彻落实。推进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指导行政执法人员正确理解、正确适用行政处罚法。也让人民群众知道行政处罚法,了解行政处罚法,运用行政处罚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守法。各级行政机关要组织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及时修改或废止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规定相抵触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