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18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12月17日发布了9起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那么这些案例为各地检察机关拓宽相关领域案件线索,加大办案力度,规范办案提供了哪些指引?检察机关又该如何当好国有财产和国有土地的守护人呢?

  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显示,2017年7月,金某置业公司通过网上挂牌方式竞得湖南省株洲市区四个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与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四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未按照合同约定缴清其中两个地块的国有土地出让金。截至2019年7月,欠缴金额高达29584万元。株洲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刘娟介绍:“检察院查明,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虽于2018年3月6日发出催缴通知书、但该单位未依法全面履职,采取有效措施将金某置业公司欠缴的国有土地出让金及违约金收缴到位。2019年7月15日,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单位积极履行法定职责。”

  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依合同约定申请仲裁。后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今年4月23日,置业公司应承担的国有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延迟履行仲裁裁决利息、仲裁费共计4.04亿元终于全部执行到位,缴入国库。刘娟介绍:“株洲市检察院以这个案件的办理为引领推动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全市清理欠缴国有土地出让金专项监督活动,清理出欠缴土地出让金20亿元,办理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3件,督促收回土地出让金6000万元。”

  说到此案的典型意义,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分析:“房地产拉动经济发展的背后,企业欠缴土地出让金却成为普遍现象,严重影响国家对土地出让收入的支配。本案中,检察机关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中心,正确处理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支持市场主体依法经营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及时提出法律建议,并对法院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自然资源部门全面履职追缴土地出让金和逾期违约金。体现了检察机关敢啃‘硬骨头’的担当精神。”

  冒领养老金问题在各地时有发生,典型案例显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办案中发现有人涉嫌冒领养老金的问题,立案调查。雁塔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张娟莉介绍:“最终查实刘某等20人的家属冒领养老金的事实,冒领数额1万余元至20余万元不等,共计239.46万元。2019年5月7日,雁塔区检察院向雁塔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对刘某等20名参保人员死亡后继续领取养老金的行为依法处理。”

  谁料部分案件竟然被行政机关以没有管辖权为由退回,检察院发现,对于企业职工养老金违法案件的查处,部门规章与“三定”方案在规定上存在差异,经检察院推动。2019年9月,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下发通知,明确了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和人社部门养老金核查、责令退还程序和适用文书等问题,彻底解决了规定空白和程序衔接的难题,并要求全省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每月定期排查。张娟莉表示:“雁塔区追回养老金240多万元,今年1月,西安市检察院在全市开展了企业离退休职工骗取养老保险金专项检察监督活动。”

  胡卫列分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广大群众的‘养命钱’,也是重要的公共资金,近年来冒领养老金的现象日益增多,造成了国家财产流失。这个案件的典型意义在于,检察机关从个案中发现类案,并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行政机关‘三定’方案与部门规章不一致的问题,推动在省级层面出台规范性文件,弥补监管漏洞,促进了本地养老保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检察院督促追缴学前教育专项经费行政公益诉讼案显示,新昌县教体局落实检察建议,追回了被骗的幼师奖励补助122510元,没收27本伪造的教师资格证书,对全县幼儿园、幼儿教师执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专项整顿。建立起对奖励补助申报材料三级审查的工作体系。胡卫列表示:“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既是国有财产,也事关学前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检察机关打出‘公益诉讼+刑事打击’的组合拳,本案的成功办理,挽回国有财产损失,促使行政机关完善监管制度,有效遏制骗取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乱象,为中央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决策的贯彻落实提供了法治保障。”

  胡卫列介绍,从2017年7月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开展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2413件,督促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以及欠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410多亿元。胡卫列说:“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拓宽案件线索,加大办案力度,切实加强对国有财产损失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违法行为的监督。加强与审计机关的沟通配合,共享信息与资源,联手维护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