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18日消息(记者侯艳)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昨天(17日)举行联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土壤污染防治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年7月至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并在此次常委会上提交执法检查报告。

  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累积性,与大气、水、固体废物等污染关联性强,防控难度较大。同时,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晚、基础弱,法律实施也仅有一年多时间。执法检查发现法律实施中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如何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窦树华委员提出,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国家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并对相关地块的利用、管控、修复措施作出明确规定。但执法检查发现,一些地方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落实不够到位,个别地方禁止生产区域仍然种植农作物。窦树华说:“如何加快推动农用地分类管理,强化严格管控类农用地监管,科学稳妥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和污染农用地的修复,确保农产品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表示,为确保完成到2020年底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的硬任务,农业农村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法规制度体系,并全面摸清耕地土壤污染的底数。韩长赋说:“总体看,我国污染耕地占比还是比较低的,污染程度也以轻中度为主,受到污染的耕地当中,绝大多数还是可以通过农艺调控等措施,实现安全利用。从空间分布看,污染较重区域主要集中在西南、华南的少部分地区,呈现局部相对集中、其他地区零星分布的特点。”

  韩长赋表示,根据各地土壤污染质量状况,指导将耕地划分为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三种类别,分别采取针对性的保护和治理措施。韩长赋介绍:“目前,已经有24个省完成了划分任务,年底前各地区都能够全面完成。没有受到污染的优先保护类耕地,这是其中的主要部分,纳入永久基本农田严格保护,落实具体措施提升耕地质量。污染程度较轻的安全利用类耕地,就是采取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和土壤调理的方式,确保产出来的农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可以放心食用。污染程度较重严格管控类耕地进行种植结构调整,退出水稻、小麦等口粮种植,可以改种桑麻或者退耕还林还草。”

  程立峰委员提出,制定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是保障人民群众“住得安心”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土壤污染防治法对此作出专门规定,要求列入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执法检查中有地方反映,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政策对此要求不够明确具体,各地在执行落实法律制度时存在困难。程立峰说:“检查中还发现,个别企业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建设用地地块没有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和修复目标要求,就急于开发利用。”

  自然资源部部长陆昊指出,现在列入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数量少,全国只有750块,要做到应进名录都进名录,把底数摸清。陆昊表示:“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去年6月份已经入库了,每年我们国家有500万亩左右的农用地将进入建设用地的审批。这里面存在问题还是不少的,有相当数量现有农用地存在污染的,有可能被分期准入建设用地。另外,已经开展了一次很重要的重点企业及其尾矿库污染情况调查。在全国3万多户企业当中梳理了14096户企业,作为重点关注,这些企业周边,有些是建设用地,有些是农用地,都应该作为我们列入名录的重要基础源头。”

  陆昊表示,要结合机构改革赋予的“多规合一”职责,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底图。陆昊说:“把现在疑似的污染地块和最后列入名录的污染地块矢量坐标叠加到‘一张图’上,现在的地块名录是没有矢量坐标的,在具体的用地审查当中不好执行。机构改革以后,有了这样一个很好的制度基础,我们正在着手做这个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表示,将指导督促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建筑法的规定。王蒙徽说:“对于未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建设工程,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二是对发现有违反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行为的,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加强协调联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谭耀宗委员指出,土壤污染防治法中虽然确定了“谁污染、谁修复”的权责关系,但是在现实中,土壤污染有滞后性,当发现污染的时候,之前造成污染的企业已经搬走或关闭,形成了“企业污染、政府买单”的恶性循环。政府是否会考虑构建高环境风险企业的强制环境责任险体系,或者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协助土地修复?

  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回应说,生态环境部这些年来和银保监会一直在研究推动出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试点工作已经开始。另外,土地污染修复的市场是完全开放的,各方面主体都可以进来。黄润秋表示:“这里关键还是有一些利益机制,怎么提供好,比如好的土地,大家都愿意投,差的土地,可能回报比较少,这个时候社会资金的进入愿望就比较低,所以关键是怎么样把回报机制设计好,下面我们会再继续研究。”

  列席会议的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小宁提出,历时两年的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将在今年年底以前完成,将如何用好调查结果?

  黄润秋表示:“一是这个成果是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依据,就是高中低风险分析出来以后,我们监管工作要按照这个进行。二是指导地方和企业怎么样开展用地的污染防控、污染防治。三是这些数据和资料,对于我们部门也好,还是很多相关部门也好,在编制‘十四五’规划的时候可以用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