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5日消息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国庆长假特别节目《旅游纠纷怎么办,民法典里找答案》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为您解读:交通工具上遇到霸座,民法典管吗?

  过节期间很多人选择乘坐高铁飞机出去旅游。最近几年媒体也曝光出来有个别的一些乘客有霸座的情况出现,这种霸座的行为按照治安处罚法和铁路客运相关规定,都是一种典型的违法行为。当事人不仅要承担行政处罚,而且还有可能被列入到失信名单,一旦进入到失信名单,当事人以后再出行可就麻烦了。我们国家的民法典对此也有特别的规定,民法典特别规定了乘客依照有效的客票乘坐的义务,这是乘客的一个基本义务。

  乘客应当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如果是无票上车超越了里程或者是越级乘坐的,乘客有一个必要的义务就是要补票,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要加收一定的票价,如果这个时候乘客赖着不走,那么这个就非常有可能演化成霸座。一方面承运人可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你霸座的话,我可以拒绝运输。另外一方面因为是霸座,你可能是占了别人的座位,所以你这种行为本身也是扰乱出行的这么一个社会治安的问题,所以公安机关也可以介入进来,可以按照治安处罚法的规定,要求霸座的人承担包括警告、罚款、拘留在内的法律责任。

  那么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出行的时候大家可能比较着急,不小心我们买的车票丢了,这个时候怎么办呢?民法典也有特别的规定,是实名登记的车票一旦丢失了,承运人应当予以补办,不仅予以补办,而且不得再次收取票款,而且也不允许再收其他的不合理费用。这个票丢了,如果是实名登记的票,这个时候承运人就该补办好了。能不能车站要求你再去交一次车票的钱?一旦有这种情况的话,旅客是可以拒绝的,因为民法典不允许他这样收了。

  在此还要特别提醒各位旅客出门坐飞机坐火车的时候,千万不要在行李中去夹带那些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险品和违禁品。如果带了的话,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承运人一旦发现它既可以把这个东西就扔了,卸下去,也可以把这个东西销毁或者是交给有关部门,也有可能拒绝乘客去乘车乘船乘飞机,所以出门还是安全第一。

  最后一个问题,如果飞机晚点了、高铁晚点了怎么办呢?民法典对此也有特别的规定。承运人有几个重要的义务,第一,他必须要及时的告知旅客。第二,承运人必须要采取必要的安置措施,比如说因为晚点了错过了饭点,那么承运人是不是应该提供一个午餐,提供一个晚餐?这都是必须的,而且费用不能由游客去承担,应该由承运人承担。第三,可以根据旅客的这种要求去安排退票,或者是去更换别的班次产生的这些费用都是由承运人承担的,不是由旅客承担的。

  但这里面有一个例外,一旦出现那种不可归责于承运人的原因的除外,比如说一旦出现不可抗力这种情况,是排除在承运人承担责任的范围里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