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南京3月15日消息(记者景明 江苏台记者孙茂强)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天(15日)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目前的消费市场上,网红产品、网红带货已是一种潮流,但网红推荐的产品究竟质量怎么样?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简称江苏省消保委)近日发布了《社交类应用软件“隐形电商化”行为调查报告》,选取了18款当下热门软件进行测试。

  报告显示,消费者中有74%的人表示在社交软件有过购物,其中消费购物主力为女性,占比69.07%。但是,问卷调查显示,47.26%的消费者表示收到的物品质量一般,18.28%的消费者表示质量不太好。

  不论是迅速蹿红网络的实体店或某样单品,还是各类网红在线上线下开设的粉丝价值变现场所,如网红淘宝店、带货直播等,在目前的消费市场上,网红产品、网红带货已是绕不开的话题。

  本次调查根据社交属性应用软件的平台下载量、注册用户量等,选取了18款当下热门软件进行测试。包括火山、快手、美拍、斗鱼、映客、小红书、豆瓣、微信等,线上共收到24616份有效调查问卷。

  调查显示,消费者通过社交类软件购买的频率较高,8.48%的消费者表示会经常购买;金额以小额为主,单次消费金额500元以下占比76.8%。江苏省消保委宣传部负责人王国丰表示:“问卷调查显示,47.26%消费者表示收到的物品质量一般,18.28%的消费者表示质量不太好。而整体购买商品的体验与感受主要觉得社交软件购物对商品更直观便捷,消费者可以通过介绍直接购买,但同时存在退货无保障的情况。”

  在问及购买产品遇到的问题时,45.8%的消费者表示遇到过发货迟延问题,37.32%的消费者遇到外包装简陋问题,另有34.41%和34.40%的消费者遇到三无商品及商家态度差的问题。王国丰说:“比如某视频APP通过添加个人联系方式购买的王老吉吉悠商品,视频中宣称对‘三高’有作用,实际商品是肠道产品,存在夸大宣传的现象,同时经过查询后发现品牌存在纠纷。联系卖家退货无回复,无法退货,平台也无法帮助处理。”

  调查发现,网红带货这种门槛低、高回报的销售形式成为当下最流行的网络销售模式,消费者在社交类应用软件经网红推荐购买商品比例高达47.57%,可见“网红”推荐对消费者购买决定影响比例较高。本次调查通过某视频APP明星推荐、微博优选网红推荐等途径购买商品,发现“网红”推荐的商品质量没有达到预期。王国丰表示:“直播、视频展示作为新兴的销售方式,通过使用者介绍可以让消费者更直观、更便捷、更全面地了解商品的式样、性能等,本是值得肯定和推广的,但是为了‘带货卖货’网红推荐夸大其词、天花乱坠、不切实际的宣传和描述,是目前被诟病的主要行为。”

  王国丰表示,“网红带货”属于一种广告行为,仍然受《广告法》的规范与调整。他说:“网红推荐的产品还存在付款方式随意、消费者维权难的问题。如果权益被侵犯,消费者应当及时固定证据,明确侵权主体;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请求经营者赔偿;在经营者和无法确定时,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承担责任。”

  另外,在本次调查APP中购买的50件商品中,有9件商品分别存在无商品信息、无生产日期、无材质证书等证明材料、包装简陋、有瑕疵、胶痕明显等问题。比如,在知乎上购买的某品牌男士袜子存在包装简陋和产品信息不全的问题,与卖家沟通后,同意退货。在微博上购买的韩国某品牌卸妆水,商品基础信息齐全,但卸妆效果差,与卖家联系,同意退货。在某视频APP上购买的某品牌洗衣液商品信息不完全,无生产日期,与卖家沟通后,同意退货。对此,王国丰表示,尽管退换货较为顺畅,但消费者个人交易方式无保障。“问卷调查中,30.22%的消费者表示退换货情况比较顺畅,36.63%的消费者表示需要和商家进行交涉后可以实现退换货,但也有18.19%的消费者表示商家直接拒绝退换货的服务。”王国丰说。

  江苏省消保委指出,本次调查总体数据显示使用社交软件购物已成为普遍现象。在社交软件上购物,消费者更应提高甄别能力,尤其是在没有官方商城的社交平台进行私人交易的时候,更要多观察、多留意,增强自我防范意识,遇到销售商品信息缺失、证书材料缺失、包装简陋、外观瑕疵和虚假广告等现象,保留证据,及时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