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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案例调查:工程层层转包系维权难症结

2018-02-06 07:3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长沙2月6日消息(记者姜文婧 岳旭辉 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春节将至,对于辛苦了一年的农民工来说,最大的盼头就是带上这一年赚的钱,高高兴兴回家。为了进一步做好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司法部专门部署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加强对农民工依法维权的法律援助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也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区要集中力量加快解决涉及农民工的欠薪案件。中国之声在调查各地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案例时发现,工程层层转包,依然是农民工讨薪难的主要症结。

  每逢年底,湖南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就特别繁忙,专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热线电话铃声不断。从2003年开始,他们率先成立全国首家“为农民工讨薪免费律师服务团”,每年拿出20万元经费、2个月时间,免费为需要法律援助的农民工讨薪,此类案件一律优先受理。

  律师唐志介绍:“我们今年代理的第一个案子,是在1月18日左右,蔡小军、蔡文权一行约9人到所里来,反映情况……”

  来自重庆的农民工蔡小军等12人在长沙中盈广场项目打工,2016年年底工程完工,一整年过去了,他们的工资依然没有到手,最近4个月都在长沙讨薪。蔡小军说:“整个工程做完了他们说工程款还没拿到,就一直拖到了现在。要是拿不到钱今年肯定是不回家过年,也没脸面回家了,一家老小都是靠这点工资。”

  经过调查核实,中盈广场的开发公司将部分工程发包给一家名叫沈阳远大的公司,沈阳远大承接后,又将劳务转包给一家名叫重庆恒晟的劳务公司。在层层转包中,由于劳务分包单位、施工单位和开发商工程款结算没有处理好,产生了纠纷,共拖欠12名农民工49.5万元工资,时间长达一年。律师调查、固定证据后,陪同蔡小军等人再一次找到长沙市劳动监察大队,和相关方面以及欠薪方负责人进行了一下午的谈判。

  唐志指出,工程款没有到位不能成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理由,“按照国务院2016年一号文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农民工工资应该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而且不能以工程款是否结算等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本案中的沈阳远大作为直接承包单位,对工程款负总责,必须承担连带责任。当时我们把法律关系给他们分清楚之后,也同时向劳动部门提交了投诉资料。我们认为开发商可能涉嫌违法发包的问题。”

  在法律和证据面前,欠薪单位终于达成一致,同意把蔡小军等12人的工资付清,近期沈阳远大等公司正在办理相关的委托付款手续。

  这样的工程层层转包导致农民工讨薪难的问题,并不是个例。郭源仁和他的14个伙伴,2014年在一个包工头的带领下到山西一家消防公司做工程,然而工程结束后,包工头却带着工资款跑了。“小包工头在消防公司非法转包工程。小包工头和公司在经济上出了一些状况,导致双方都不给我们工资。我们一行15个人,在太原呆了15天,跑了很多地方,经历很多困难,事情都解决不下来,后来几经周折找到了胡律师。”郭源仁说。

  山西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胡天亮律师接到这个案子后,也觉得困难很大,“一是他们没有证据,二是包工头跑了,找不到,用人单位就以有争议为由,拒绝支付。”

  案件经过法院不予立案、管辖异议上诉、指定法院审理,一审、二审、申请强制执行,历经两年波折,农民工终于拿回了被拖欠两年的工资,今年1月31日,特意将锦旗送到山西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

  如果没有法律援助,面对工程层层转包,农民工难以收集证据,不会固定证据,更无法确定欠薪的主体是谁。

  唐志说:“一方面,农民工大部分只会知道找包工头要工资,但不清楚施工单位或者开发商要不要承担责任;另一方面,就算他们清楚,也讲不出具体的道理和法律规定。”

  对于如何让法律援助在帮助农民工依法维权的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山西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黄河分析:“建立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办案存在的问题,提高办案的补贴,提高办案的积极性,使办案人员有更充足的经费、更多的精力投入到这类案件的办理中。 ”

编辑: 张潇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