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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垃圾倾倒案昨天开庭 两公职人员涉职务犯罪被另案处理

2017-05-09 08:13: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苏州5月9日消息(记者肖源 江苏台记者钱一鸣)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去年7月,中国之声报道了上海垃圾倾倒苏州太湖一案,据了解,大约2万吨来自上海的垃圾,被偷运、倾倒至苏州太湖西山岛,夹杂着各种有害物质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堆积成一座7、8米的垃圾山,向四周释放出恶臭。而垃圾倾倒地所在的西山岛,位于国务院审定的国家5A级太湖风景名胜区内,同时,太湖西山还是国家地质公园。

  根据苏州警方调查,倾倒在西山岛的垃圾是从上海市嘉定区惠宾码头和长宁区虞姬墩码头转运的。今年2月,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王某某、陆某某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告人孙某某涉嫌诈骗罪向姑苏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昨天(8号)上午,这件备受关注的垃圾倾倒案在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上午十点,三名被告人被依次带入法庭。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吴霞介绍说:“主要有两部分起诉,一是被告人王某某和陆某某污染环境;二是孙某某诈骗。”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1月,被告人孙某某虚构事实,声称能承揽江苏省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内宕口填埋工程,并以缴纳保证金为由,骗取被告人王某某、陆某某25万元。2016年2月,被告人王某某、陆某某提出,由戒毒所出具“接收土方证明”,以便储备土方,被告人孙某某表示同意。随后,被告人王某某、陆某某通过孙某某获得戒毒所盖章,并自行在书面证明土方量的空白处填写了“叁百万立方”。

  2016年5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王某某、陆某某擅自变造接收土方证明,在尾部通过打印、书写方式添加了“其中建筑装潢垃圾约捌万立方”字样。期间,两名被告人为赚取每吨约10元的垃圾费,接收了来自上海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混杂物,共计23000多吨,并倾倒至戒毒所宕口内,另有8艘载有垃圾的船只,因为被及时查获而没有倾倒。

  姑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本案公诉人黄晔在庭审中指控:被告人王某某、陆某某倾倒的固体废物主要成分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系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破坏景观和自然风貌。苏州市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为防止污染扩大、消除污染及弥补损失,产生费用共计人民币850余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经检测,现场采集的11个渗滤液样品均检出挥发酚,且含量明显超出标准限值。公诉人黄晔说:“根据一类水二类水标准,超标最多达100多倍。挥发酚具有毒害性,主要是从这个角度认定它含有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是有毒有害物质。”

  而本案当中,被告人孙某某虚构能承揽戒毒所内宕口填埋工程的事实,骗取被告人王某某、陆某某建设保证金人民币25万元,用于个人支出。

  姑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黄晔说,两位公职人员也因此案而涉嫌犯罪,已经另案处理。“没有任何职务,他就是一个普通公民,但他和戒毒所那边有点关系。被告人王某某、陆某某也是看中他和戒毒所的特殊关系,才进行联系。到目前为止,戒毒所处理了两个人,分别是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原副所长韩建林以及基建科原科长张斌。但他们是另案处理的,涉嫌职务犯罪,并不在此案中一起审理。

  由于案件比较重大,证据较多,持续了一天的庭审之后,审判长宣布休庭,今天上午9点将继续开庭,进行法庭辩论等后续庭审环节,公诉人与辩护人,将会围绕本案的三名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哪一条罪名、以及罪轻罪重等等一系列问题,展开辩论。中国之声也将持续为您关注本案的动态及进展。

编辑: 朱琪
关键词: 太湖;垃圾倾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