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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名红通人员”已归案40人 超6成经劝返投案自首

2017-04-22 09:05: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4月22日消息(记者孙莹 侯艳 刘会民)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这些天,人们讨论比较多的一部热播剧就是《人民的名义》。剧中的腐败分子——汉东市副市长丁义珍出逃美国,揭开了全剧整场反腐的大幕。在现实生活中,逃往海外确实曾是国内腐败分子企图逃避惩罚的主要途径之一。不过,红色通缉令如今已然成为悬在外逃腐败分子头上的一把利剑。

  红色通缉令,又被称为红色通报,是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的最高级别通缉令,通缉对象是有关国家法律部门已发出逮捕令、要求成员国引渡的在逃犯。2015年4月22号,我国集中公开了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的红色通缉令,曝光100名涉嫌贪腐的外逃人员,加大了对“百名红通人员”的追缉力度。

  两年时间以来,“百名红通人员”如今已有40人回国归案,其中超6成是经劝返投案自首,标志着在海外追逃追赃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

  2016年11月16日下午,一架从美国达拉斯飞来的AA263次航班在北京首都机场降落,“百名红通人员”头号犯罪嫌疑人、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走下飞机舷梯,终结了自己的逃亡生涯。

  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9条之规定,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决定,由浙江省公安厅侦查人员对涉嫌贪污犯罪的嫌疑人杨秀珠实行逮捕。”

  回国投案自首的杨秀珠在机场被执法人员宣布逮捕,随后被带往浙江羁押。尽管原官职不算最大、贪污钱财也不算最多,但杨秀珠位列“百名红通人员”名单首位,并且潜逃长达13年、曾辗转6个国家,她的归案无疑成为我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中纪委国际合作局局长刘建超表示,在追逃追赃能力不断增强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人决定放弃外逃途径,也打消了外逃的幻想。

  2015年4月22日,按照“天网”行动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这是我国首次如此集中地公布外逃贪官的信息,在国际刑警组织近百年的历史上,这也是第一次。中纪委驻中国社科院纪检组副组长高波表示,公布“百名红通人员”名单是我国高压反腐再加码、追赃追逃再升级的重要举措。

  高波介绍说:“这个名单是由中央追逃办和有关机构,根据外逃人员的性质、情节和外逃时间等来确定的。发出红色通缉令之后,只要是国际刑警组织的成员国家,就有提供追捕相关人员的义务。如果红色通缉令上的被通缉人员没有到案,红色通缉令就一直会发生效力。也就是说,不追回这些人员我们不会收手。”

  红色通缉令在各个国家的公开,对外逃分子产生了强大震慑。位列“百名红通人员”第69位的程慕阳曾化名为迈克尔·程,在加拿大温哥华社区从事房地产生意,一度成为当地的风云人物。红色通缉令公开后,程慕阳身份暴露,迅速从公众视野中消失,对其追捕工作也随后展开。

  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副局长蔡为表示,对那些证据确凿的外逃腐败分子,要点名道姓曝光,效果还是非常好的。据了解,发布红通之前,有的外逃腐败分子在国外过得很猖獗,大家都不知道他是外逃腐败分子。发布红通之后,很多人就收敛了,猖狂的势头被压下去。

  在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外逃贪官丁义珍出逃美国后,被当地小混混拳打脚踢、被逼在迪厅扫地的情节引发不少观众的感慨。而类似的情形在外逃贪官中并不少见。辽宁省凤城市委原书记的王国强曾因贪腐问题出逃美国。对海外生活的绝望,让他最终选择了回国自首。“两年零八个月以后,我又回来了。在美国东躲西藏,惶恐不安,有病不能就医,有交通工具不能乘坐,到了这种程度,我觉得即便留下来,意义也不大。”

  回国投案自首,成为不少外逃贪腐人员的最佳选择。据媒体统计,现有40名到案的中,约6成是因为经过劝返而回国投案自首的。对此,高波认为,一方面是十八大以来,零容忍“打虎拍蝇”、“猎狐”行动传递出一种强烈的政治压力和信号,对外逃人员产生了极大震慑;另一方面,在追逃追赃过程中探索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劝返方式。事实证明,这样一种方式既能够有力、有效地来宣传政策,起到攻心效果,也能节省追逃资源。从全世界来看,我国的劝返方式也是海外“猎狐”的一种重要方式,也可以说是一种创新方式。

  红色通缉令,促使更多的外逃贪腐人员选择了回国投案自首。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些人也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目前,已经有归案后的“百名红通人员”在国内接受司法审判。

  “百名红通人员”第59号云健曾任海口市地方税务局建安分局二所所长、海南省海口市地方税务局龙华分局副局长。2009年2月,云健因腐败问题潜逃至新西兰。2016年7月回国投案自首,后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昨天(21日)上午8点30分,云健受贿罪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审理查明,云健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款共计60万元,受贿罪名成立。考虑到其主动归国投案自首并全部退赃,没有继续犯罪危险的情况,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受贿赃款全部上缴国库。

  而就在今年1月份,“百名红通人员”2号人物李华波也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校长林维教授分析,对“红通人员”的上述判决,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的方面,是让每个职务犯罪分子在世界上无处可容身,想尽一切办法追回赃款,保证司法权威,保证法律公正,从而建立起一个特别良好的秩序。宽的方面,如果他潜逃到国外,能够主动回国,可以在量刑上予以从轻处理,可以从轻也可以减轻。

  中央追逃办负责人也表示,外逃人员主动回国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对外逃不归、逃避处罚的将一追到底并依法从严惩处。

  中纪委驻中国社科院纪检组副组长高波认为,对“红通人员”的追逃和惩处,反映出我国开辟海外反腐第二战场取得了明显效果,也向世界彰显了我国对腐败零容忍的决心和定力。更多国家配合中国追逃追赃的行动,也显示出中国在国际反腐败合作新秩序当中地位和话语权的上升。另外,红色通缉令上的这些重点对象相继回国,实际上也传递出一种有腐必惩的强烈信号,对于国内党员领导干部收手、收敛、收心,是一种很有效的震慑。

  按照中央纪委秘书长杨晓超的说法,海外“避罪所”坍塌,“海外不是法外”的反腐败态势已经形成。高波认为,接下来,需要继续加强同国际社会在追逃追赃过程中的合作,进一步挤压外逃贪腐人员的海外生存空间。

  高波说:“现在来看,因为我们和一些英美国家、西方发达国家之间还没有签订引渡条约,再加上一些重点人员外逃时间较长,相关证据补充、对象国配合力度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所以一方面要加强谈判桌上的谈判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外工作力度,加强国际司法执法合作,把现在的这些重点人员务必一个不留的,尽早追回来。”

编辑: 朱琪
关键词: 百名红通人员;劝返;腐败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