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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羡林之子诉北大返还原物案开庭 北大:捐赠不可撤销

2016-06-01 09:03: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6月1日消息(记者孙莹 沈静文 何源 北京台记者马骏)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一起原物返还纠纷案,立案近4年终于在北京市一中院第五法庭开庭。尽管距离立案已经过去了4年的时间,但在案件在开庭前还是吸引了多方的关注。原因不单是因为案件的标的一亿、诉讼费达到54万元,更是因为案件的被告方是知名的北京大学,而原告则是已故国学大师季羡林之子季承。

  双方的矛盾主要体现在一批珍贵文物上,这些文物是2001年季羡林与北京大学签订捐赠协议后,交给北京大学的。但季承表示,父亲生前曾告诉自己,这批文物只是交给北大保存,而非捐赠。显然,北京大学对此观点并不认同。那么,这批涉案的649件珍贵文物的所有权究竟属于哪方?事情又是如何发展到今天这样的地步?

  审判长:咱们双方都明确一下,现在是649件,现在是存放在北京大学图书馆是吧?

  原被告:对。

  审判长:今年3月我们组织双方在北京大学图书馆做过一次勘验,双方也都核实清楚了确实是649件,这双方都认可吧?

  原被告:认可。

  这也许是昨天双方在庭上唯一的共识。在季承看来,案子“很简单”,他的主要依据是,父亲在2008年12月曾书嘱“我已经捐赠北大一百二十万元,今后不再进行捐赠”、“原来保存在北大图书馆里的书籍文物只是保存而已,我从来没有说过全部捐赠”。对此,季承的代理律师在法庭上也有提及:“季羡林给季承书写的:全权委托我的儿子季承全权处理有关我的一切事物、务,这个物是物体的物,就是财产。还有一个事务。”

  也正是基于此,季承的代理律师表示,季羡林移交北大的649件文物是“保存”,而非“捐赠”。

  季承律师表示: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原物返还2009年1月13日,被告清点保管的季羡林文物字画577件;第二批是2009年3月26日对原告蓝旗营住所的38类72件古字画,其中有含北宋苏东坡《御书颂》,是由被告和原告共同清点签字确认的,暂由北京大学图书馆保存。合计649件。

  对此,北京大学答辩称:季羡林先生未有撤销《捐赠协议》的行为,且《合同法》明确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可以撤销的规定。季承提出的“返还原物主张”没有依据。

  北大律师说:“我们认为,本案中的基本事实就是作为北京大学是和季老之间签订有捐赠协议,并且本案所争议的这些物品都属于捐赠协议范围内的物品,由北京大学合法占有。我们认为,这些物品的所有权已经归属于北大,本案的原告是无权向北大主张返还的。”

  649件文物究竟是季羡林的遗产,还是季羡林对北京大学的赠与?北京大学方面直言,原告方不能将两种权利混为一谈。从物权角度来讲,季承不能证明自己是涉案标的物的所有权人,季羡林先生没有把涉案标的物交给季承的意思。从委托代理的角度来看,委托代理关系仅存在于生前,委托人死亡,委托关系会自动解除。

  北大律师表示,“原告首先就没说明白自己的权利来源是什么。原告自己的话就是,他说既是一种遗产的继承权,又是所谓原物的返还权,他本身是所有权人。同时他认为他又是季羡林先生的代理人。他认为这三权合一。但是作为本案来讲,我们认为首先作为原告你主张任何的权利,你必须要证明权利的依据是什么,作为被告也好根据你的具体要求和具体的权利请求进行答辩。”

  在季承眼中,这些文物不仅涉及“捐赠”和“保存”之争,还涉及其父亲的婚后财产。在2012年对北大提起诉讼之后,季承曾向媒体表示,季羡林的捐赠协议中所涉及的文物都是父亲婚后收藏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亲即便要捐赠也需要先析财产,再捐出属于父亲自己个人那一部分。

  季承同时表示,自己此前向北大索要过文物目录,但北大却不提供,理由是,“这些文物属于国有财产”。

  季承提出,“我们就很奇怪了,这明明是放在北京大学保存的,怎么就变成国有财产了。你说是国有财产也可以,那你拿出变成国有财产的手续、程序、证明来给我们看。没有。”

  庭审过程中,时任北大图书馆馆长出庭作证,回忆了当年捐赠仪式的过程,“捐赠仪式期间,我正好是做图书馆馆长。在那个会上,季先生说,他经过反复的思考,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他愿意把包括藏书、字画捐赠给北京大学。”

  然而,季承表示,2008年随着“季羡林藏品外流拍卖”事件的发生,季羡林已失去了对北大保管的信任。

  原告律师指出,“2008年1月,季羡林助手张衡给被告的公开信。对2007年4月27日季羡林上款画被盗卖事件,季羡林失去对被告保管义务的信任,认为被告有违捐赠协议第三、第四条,关于建立季羡林特藏室以保证妥善的保管和利用的义务。因此,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2条,关于法定撤销赠与、捐赠意向的两种情形。”

  由于北京大学一方不同意调解,合议庭未再进行当庭调解。围绕大师身后事的公案,目前仍没有结局。在庭审之间,季承对记者表示,要回文物后也不排除再捐赠的可能,希望设立季羡林基金会并开设奖项,完成父亲遗愿。

  季承表示,处理的办法一就是设立基金会。基金会要用季先生的文化遗产做奖励,设立一个季羡林的奖金,用这个来鼓励中国的文化发展。

编辑:姜萍

关键词:季羡林;北大;返还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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