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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公职人员小区迟难交房 当地政府承诺办理退房

2015-07-03 08:28: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鹤岗7月3日消息(记者刘飞 乔仁慧 实习记者邓诗如)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中国之声关注了黑龙江鹤岗一公职人员小区建设存在的问题。鹤岗市2011年规划建设松鹤生态新区,并规划在新区内建设一公职人员小区,由黑龙江松鹤房地产开发公司组织施工建设。

  该小区房屋购房合同约定在2014年10月1号前交房。但是,该小区未能如期交工,目前仍处停工状态。

  今年初,有购房者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案提交了仲裁申请,但仲裁未果,未获答复,并远超所规定的5天答复时限。鹤岗市仲裁委员会表示,市政府在协调解决,暂无法仲裁处理。

  对于该公务员小区的建设问题,该项目相关负责人回应称,鹤岗市决定,对部分购房者提出的退房要求,将按合同约定兑现。而小区建设将会继续推进。

  尽管当地政府部门没有全面叫停该项目,但有关专家指出,这种建设公职人员小区本身是在打相关规定的“擦边球”。

  黑龙江松鹤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是屈广臣。他的另一个身份是,鹤岗市东山区区委副书记、区长。此外,东山区副区长柳鸿雁也在这家公司任相关负责人。但是,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得有“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行为。2013年《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也明确规定,现职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法律规定就是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不许在企业兼职,这是最基本的、常识性的法律。不论地方以何种理由违反《公务员法》都是不对的,不论是哪个部门的意见。

  一份相关文件显示,该小区的发售对象是鹤岗市各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和公职离退休人员。根据该小区原本的团购实施意见,其曾承诺在价格方面做到“不做商业赢利,不赚公职人员一分钱”。此外,按照购房者的级别,还可享受相应购房优惠。

  据了解,当时该小区房价每平方米在3000元上下,比当时当地市场价有小幅优惠。多位鹤岗市时任及现任领导也购买了该小区房屋。

  但是,采访中有公职人员表示,当时大家购房并不十分踊跃,该小区一共814套房屋,售出401套,不到一半。

  公职人员:当时这分房子几次推进会,我当时跟着凑热闹也跟着去开了。这房子怎么好怎么好,火车站在哪儿建,在哪儿建飞机场。因为那时候不是政府号召每个机关必须得落实任务,挪个数,回头各机关落实好,坑的是公务员。当时是啥呢,别人要还不给,必须是公务员,各个单位分的,一个单位多少户。

  每户购房者已缴纳2/3购房款,该小区项目相关负责人称,这部分资金已用于小区建设:

  小区项目相关负责人:市场运作一部分,就大家买房人承担一部分,政府投入一部分,优惠政策照顾一部分,就税收还有其他的减免一部分,就形成这么一个低成本高质量的(项目)。

  而在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中就已明确: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发展住房金融,培育和规范住房交易市场。

  对于建设公职人员小区,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这是在打相关规定的“擦边球”:

  竹立家:可以简单讲,是变相的福利分房,或者换句话说,是变相地占有和利用公共资源,为公职人员廉价地盖公职人员小区。这种现象,起码是不正之风,利用职权,谋取好处。税费减免只是一方面,这些都是利用公共权力来实现。

  对于该公职人员小区建设所存在的问题,鹤岗市责成该工程相关负责人柳鸿雁回应称,总体上,该小区将继续建设,有部分购房者提出退款诉求的,将按合同约定履行。

  柳鸿雁:公职人员是市委市政府认真推进的民生工程。对于这样一个工程,市里要按照原来的规划和计划,继续推进建设。对于继续买房的,市里坚定不移推进建设,也按照原来的规划设计(建设),重新签订购房合同。要求退房这部分人,要严格按照合同中规定的连本带息进行兑现。具体建设方案和资金筹集,正在研究当中。

  该小区一共814套房屋,原工程预算需4亿元。卖出401套,已经预收购房者房款约1亿元。目前,不管是退房款还是继续建设,都面临较大资金问题。

  鹤岗市在回应中称,如何继续建设该小区的详细建设方案另行研究制定;将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和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加快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职人员小区配套工程建设:

  鹤岗市:具体建设方案和资金筹集,正在研究当中。

  记者:对剩余房屋和退房的部分?

  鹤岗市:主要还是采取市场化销售的这种(方式)。这个随时随地我们会拿出市场化推进的意见。

编辑:任芳

关键词:鹤岗;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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