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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涉嫌受贿案一审开庭

2015-05-25 07:52: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5月25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宋建国受贿案,宋建国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检方指控他受贿2390万元。

  据公开资料显示,宋建国,61岁,历任丰台公安分局蒲黄榆派出所所长、通州分局局长。2007年,调任北京市交管局局长。2012年12月,宋建国年龄到线,被免去局长职务,保留正局级待遇。2014年5月27日,宋建国被北京市纪委“双规”。同年8月26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对宋建国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今年2月6日被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宋建国于2004年至2014年4月间,利用其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北京市交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分别为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长青、总经理刘长江、北京马桥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翟玉堂、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郭文贵、中国油画协会副主席董栋华、北京荣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胜、无业人员谭峰等人在办理“京A”机动车号牌、驾校恢复营业等事宜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90多万元。

  宋建国委托的辩护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运恒和于兴泉今天将出庭为他提供辩护。《新闻纵横》昨晚采访到了赵运恒律师,他透露,律师将做罪轻辩护。今天的庭审焦点之一将是 宋建国通过让行贿人到北京融德画廊购买字画的方式,收受他们给予的1530万是否构成受贿的问题。

  赵运恒:现在保留起诉的是2390万元受贿数额,律师认为其中有三分之二,也就是1530万的受贿不能成立,所以明天法庭上,争议焦点就是这1530万是否构成受贿。律师做的是罪轻辩护,认为构成受贿罪,但是指控数额能成立的不到三分之一。

  宋建国案开审前,他的一名秘书、两名司机以及与其相关的车管所原副所长、交管局车辆管理所京朝分所警长等人先后已被判刑。目前,包括宋建国在内,已经有6名警员因为京A号牌交易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5人已经获刑。律师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深有感触。

  赵运恒:这个案子让我们律师感觉到,制度反腐非常重要,应当尽快进入到立法层面、制度层面的反腐。从这个案子能看出来,车牌管理存在着混乱的现象。最后这种审批权也使宋建国成为了受害者,因为与车牌有关的事项受到指控。

  的确,在向宋建国行贿的人中,有出租车公司、房地产开发商、投资商,还涉及文化领域,无业人员等各种人,他们都是为了车牌而来。赵运恒所在的大成律师事务所对代理的大量贪腐案件进行了系统的分析。  

  赵运恒:类似的腐败案件,大多数问题都出在公共资源配置上,像车牌这种公共资源,本来就应该属于社会,属于群体、公众,而不应该成为某一个部门,更不应该成为某几个领导自己支配的资源。现在可能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这也导致资源配置的时候出现不公平,也造成了官员腐败。值得警醒。

  此案庭审进展中国之声将及时关注。

编辑:李沛真

关键词:交管局;宋建国;受贿;A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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