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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之声 > 新闻纵横

北大确认于艳茹期刊学术论文存在抄袭 撤销其博士学位

2015-01-11 09:06: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北京1月11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去年8月,学术期刊《国际新闻界》曝光曾为北大历史系博士生的于艳茹所发论文大篇幅抄袭国外专著。当时,北大方面回应称,将立即组织有关专家对其博士答辩论文重新进行核查,若确认博士答辩论文抄袭,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转眼近5个月。昨天,北京大学通报称,第118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审议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事项。委员会根据《国际新闻界》刊登的《关于于艳茹论文抄袭的公告》、专家组提供的评审意见和于艳茹本人提供的相关说明,确认于艳茹期刊学术论文《1775年法国大众新闻业的“投石党运动”》的抄袭情况属实。其将该论文作为学术成果列入博士学位申请材料的事实清楚。

  北大方面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和《北京大学研究生学术基本规范》,委员们经投票表决,同意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于艳茹本人对网络举报的事实也予以承认。

  对于北大的处理决定,披露于艳茹论文造假的学术期刊《国际新闻界》主编、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陈力丹在北大通报处理意见之后第一时间接受了中国之声的专访,他认为北大的处理意见有些草率,取消博士学位理由不够充分。

  陈力丹:取消她的博士学位这个理由并不充分。尽管说她在申报博士论文的时候使用了这篇文章,但是申报博士学位的条件很多,包括很多课程都要达到合格以上,发表论文只是其中一项。这样处理的话,学校没有考虑她的未来的发展。博士学位没有了,她以后如何有一个生存和发展的空间。从这个角度讲,抄袭行为是应该批评的,也要有一定的处分,但是这样的决定有些草率了。

  近些年来,各种学术造假抄袭频繁被曝光,造假主体不仅有大学本科生、研究生,还有知名大学的教授,更有院士牵涉其中。陈力丹也呼吁,整个社会要共同抵制学术不端行为,遵守学术道德。

  陈力丹:中国的论文抄袭事件还是有不少的,能够被发现只是个别的,相当多的抄袭者并没有被揭露出来。这样的事情发生是跟我们的社会缺少职业道德的教育有关系的。在某种意义上我们的社会多多少少也要承担一点责任。北大历史学院在教育学生上是否也应该承担责任?我们编辑部当时曝光这件事情只是想揭示出来,应该引起大家的注意,大家都应该提升职业规范的意识。

  近些年来,尽管各高校、各科研院所都在严厉打击学术不端行为,防范学术造假的措施也在不断翻新。但是,论文抄袭等不端行为还是频频出现,下面了解一下近年来发生的学术造假事件:

  2010年7月中国第一职业经理人、“打工皇帝”唐骏深陷“学历造假门”,因而再次成为媒体的焦点,唐骏曾在其自传《我的成功可以复制》中自称为“加州理工学院博士”,并拥有大头贴照相机和卡拉OK打分机两项专利,但这两项表述都涉嫌造假。

  2010年3月20日前西安交通大学教授,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得主李连生涉嫌学术成果造假以“严重学术不端行为”为由,被取消教授职务,并解除其教师聘用合同。

  2010年8月方舟子指责肖传国在参选院士期间连续发文,存在“脚踏两只船”、“用会议摘要冒充论文”,“履历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导致他未能如愿当上院士。

  2009年5月,经查实,东北财经大学2005级统计学专业研究生袁新的硕士学位论文系抄袭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曾康宁的硕士学位论文。除了江苏省被替换成山东省,论文的其他内容几乎完全一样。曾康宁也因此被称为史上最牛硕士论文抄袭事件。

  从媒体公开报道并已得到确认的、比较有影响的学术造假事件来看,多数造假的论文都存在于自然科学领域。但有业内人士认为,哲学、社会科学的论文造假实际上要严重得多,只不过这些学科的成果不像自然科学的成果那么受重视。因为在许多人看来,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论文即使不是造假的,也没有什么价值,所以就觉得没有必要去深究了

  一种普遍的观点认为,学术造假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学术量化考核”。以学术论文在何种刊物发表或者发表了多少篇(部)作为职称评定和职务升迁的考核标准,而不以学术含金量作为衡量指标。这当然会导致某些人铤而走险。而“学术量化考核”方式普遍存在于中国的高等院校,很多高校的自办学术期刊(如学报)都成为收取版面费的学术垃圾集中地。当然,这样的学术垃圾期刊,在民间多如牛毛,成为学术造假的重要推动力量。

  学术机构自身对学术造假行为的纵容和包庇,成为学术造假的一个重要原因。学者基于本身利益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考量,一般不愿揭发造假事件。发了假稿的刊物也不愿自我揭丑纠错,怕影响自己的声誉。造假者单位更是以治病救人为出发点和着眼点,不愿对肇事者严厉惩处。

  那么,有没有一种机制可以防范和杜绝这种现象呢?如果有,究竟该建立一道什么样的“防线”呢?南开大学传播学系副教授陈鹏建议,参考国外,建立“导师终身负责制”:

  陈鹏:在国外,导师要负连带责任,比如说导师认可了,推荐了,要终身负责。在中国目前是导师要对学位论文负责任,但是对申请学位过程中的发表论文并不一定承担责任,应该有一种机制,来保障导师对学生的责任。

编辑:李岸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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