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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规定公共场所招牌灯标识禁止单独使用外文
2015-01-01 09:10: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上海1月1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天起,《上海市公共场所外国文字使用规定》正式施行。其中规定,公共场所的招牌、告示牌、标志牌、广告牌等禁止单独使用外文,而且应当和同时使用的规范汉字意思一致,符合国家和上海颁布的外文译写规范,尊重公序良俗。这是国内首部规范外文使用的省级政府规章,目的是要规范公共场所的外文使用,同时维护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体地位。
编辑:刘梦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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