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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之声 > 新闻纵横

四中全会公报全解读 看法治中国蓝图

2014-10-24 07:27: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北京10月24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10月20号到23号,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北京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在依法治国方略提出17年后,作为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一直被社会各界高度期待,毕竟,“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只有法制才能保障我们社会的顺利运行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殷切期待了这么久,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打开四中全会公报,看看高大上的中央全会公报,是怎么实实在在影响到最个体的人,和最细微的事的。

  这12页、5000多字的公报,怎么看起呢?那既然是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咱们就把所有的“法治”这个词圈出来。从头到尾一数,一共有50多处。在开篇使用四个“法治”阐述了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之后,第五个“法治”一词,就带出了公报第一个高潮:公报明确,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在法学专家、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尹飞看来,阐明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是回答怎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重大命题的最重要一步。

  尹飞: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这样就把二者的关系讲明白了。一方面,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我们党治国理政要通过法治的方式,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进行活动,实现我们的治理。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样才能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的方向。

  有学者注意到,虽然公报里有13处强调了“党的领导”,但却有更大量篇幅在事实上指向了对执政党的自我约束,公报就指出,“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在随后的“各级领导干部……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等表述都是在与之呼应。学者指出,这些表述都是在强调“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为了说明“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这一原则。

编辑:张乔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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