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殷墟保护区以群众安置房名义公开销售违建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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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司空村以群众安置房的名义,公开销售商品房

  央广网安阳7月7日消息(记者李凡 肖源 实习记者孟艳芹)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河南安阳殷墟,是全国重点保护文物单位,同时,也是世界文化遗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殷墟的核心保护区范围内,禁止建设与文物保护无关的项目,重点保护区内,只有征得文物局的同意,并履行相关报批手续之后,才能动工建设。

  不过,记者近日在当地调查时却发现,就在殷墟重点保护区及核心保护区内,出现了正在开工建设的商品房、小产权房等名目繁多的建设项目。而这些违法开工建设的房产,大多都披上了“解决核心保护区内困难群众住房”的外衣。这些违法建设,是怎么上马的?殷墟管理机关、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在其中又扮演了什么角色?

  流淌了3000多年的洹河,在河南安阳扭了扭身子,划出一道S形。殷墟,就抱着这个巨大的S,埋在洹河两岸,直到上个世纪初被发掘。

  殷墟的发掘,确证了商王朝的存在,这里发现的甲骨等大量文物,也将我国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向前推进了数百年。2006年,殷墟被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正式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大司空村,就在殷墟重点保护区范围之内。村子西边,扎着一个售楼处:新村花园。门口三面彩旗,写着:花园新村商品房。售楼处门前的宣传画上,有这样的描述:大司空新村花园(城中村改造)项目是安阳市殷都区城建重点项目,地处国家大遗址公园核心区。

  售楼处的孙经理说,新村花园名义上是安置房,而实际上,第一期全部是商品房:

  记者:这是老百姓的安置房还是?

  经理:安置房

  记者:能办房产证不能?

  经理:只有商品房,你才能办按揭,将来我们统一给你们办(房产证)。

  记者:你这是大产权?

  经理:商品房!一期是商品房。

  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的,必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家文物局的同意。

来源:中国广播网  编辑:刘梦作者:  日期: 2014-07-07 06:19:00
标签:殷墟;违建;商品房;群众安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