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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之声 > 新闻纵横

广西融水3400亩林权存争议 三代村民40年维权无果

2014-06-14 08:06: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1987年向林场核发《林权证》前的申诉书(记者白宇_摄)

1987年向林场核发《林权证》前的乡政府证明(记者白宇_摄)

  央广网融水6月14日消息(记者白宇)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两份行政处理决定书,一份行政复议决定书,两份行政判决书,两份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两份行政裁定书,一份不予受理听证答复书,一份不予受理告知书。这一连串专业的名词多数人可能都听不大懂,其实这都是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思英屯村民维权的相关文书。围绕着3400亩林地的所有权问题,思英屯村民和国有林场已经争议了整整40年。而如今,思英屯村民仍对这片林权存有疑议。

    经济价值1800万林地所有权存争议

    思英屯三代村民维权无果

  一个看似不太复杂的林地所有权问题,为什么耗费40年之久仍待解决?3400亩林地的所有权到底又该归谁?

  思英屯位于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怀宝镇,这里四面环山,林木葱郁。据村组长李为民介绍,思英屯共有村民456人,全村靠种植杉树的人均年收入约700元,目前面临着人多地少的发展瓶颈。

  李为民:一般杉木要20年才能成熟,才能卖。我们因为地少,今年你种一亩,20年后,你就是砍这一亩,等到下一年再种,但是现在基本上没有地种了。

  融水县林业局局长韦玉林告诉记者,随着木材价格上涨,每亩杉木的纯收入可达5000-6000元。

  韦玉林:现在你交完各种木材的税费以后,每亩的纯收入也起码有五六千。

  按照韦玉林的算法,村民们认为存在争议的3400亩林地的经济价值可达1800万元。那么,争议从何而来,又是如何发展的呢?在思英屯,三代维权代表向记者讲述了40年来他们走过的路。

  何绍高:采界,画界线图,我一直参加。

  说话的人叫何绍高,1946年出生,今年68岁,是村里的第一代维权代表,也是思英屯唯一健在的参与过1971年勘界协议的村民。据何绍高提供资料显示:当时的融水县革委会将思英生产队所有的部分林地规划给县办思英采育场(现在的国有思英林场)经营,协议对山林四至做出了明确的说明。何绍高说,因为当时特殊的时代背景,没人敢向上级反映林场越界经营的事,问题一下搁置到了1987年。

  现任村组长李为民是思英屯的第二代维权代表,他告诉记者,1987年林场和思英屯已经在权属界线上存在争议。李为民同时向记者提供了盖有当时永和村公所公章的申诉书和中寨乡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

  李为民:1987年林场砍了我们的木头,我们全村村民就写了申诉书,向我们当地政府反映情况,经过村公所盖章,乡政府也出了证明,介绍我们到县里面去解决问题。我们争议之后,仅仅两三个月,县政府就把这块有争议的林地办了林权证给林场。还在争议的时候你就发了林权证,我们群众至今不认可。

  2006年10月,思英屯村民向融水县人民政府递交了申请书,请求勘查核实思英屯与思英林场间三千余亩林地接壤分界线并确认争议地内土地林木所有权。2007年12月,2008年5月,融水县人民政府两次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争议面积为3470.55亩的林地权属为国家所有,经营权和管理权属国营思英林场,争议地内的林木权属属国营思英林场所有。2011年1月,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2013年2月,广西高院驳回申诉。

  1978出生的李寿海,今年36岁,是思英屯的第三代维权代表。

  李寿海:从2009年柳州驳回上诉以后,我们这代人找到律师,律师说林权证颁发违法,我们就向法院提供材料。后来开庭审理以后,就说林权证是政府颁发的,应该由政府调解。

  2011年7月融水县人民法院行政裁定,《山界林权证》的颁发、变更和撤销,涉及土地权属的确认,应由人民政府先行处理,驳回原告思英村民小组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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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邹佳琪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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