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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之声 > 新闻纵横

多地成立医疗纠纷专业调节组织 公正性成关注焦点

2013-12-28 09:09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北京12月28日消息(记者杜震 河北台记者李明泽 贵州台记者张勤月)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日前,备受关注的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杀医案一审判决公布:被告彩春锋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去年11月13号,彩春锋因对治疗方式不满,用菜刀追砍医护人员,导致一死四伤。眼下,除了彩春锋这样的砍医个案,职业“医闹”、暴力索赔等医疗纠纷的极端解决方式也正严重困扰着很多医院。

  遭遇到医疗纠纷,究竟如何解决?患者和医院自行协商和解成功几率比较低;让卫生行政机关调解,患者难免会担心是不是会偏袒医院;如果走到打法律诉讼这一步,可能要等上个一年半载。医疗纠纷,就成了医患双方共同的烦心事。

  目前,很多地方开始探索第四条道路——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独立第三方的身份介入并处理医患纠纷。近日,贵州省政府印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试行处理办法”,要求在省内各级政府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索赔超万元的医疗纠纷必须由人民调解委处理。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人民调解员、有关专家和专职工作人员组成。调解医患纠纷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患者家属蔡女士表示,这个委员会的成立可以让医疗纠纷依法解决。

  蔡女士:现在出台了这样的一个政策,起码在以后如果患者遇到什么样的不满意,或者和医院有什么纠纷的话,可以有政策可依了嘛。

  试行《办法》还规定, 医疗纠纷发生后,对索赔金额在一万元以内的,可由医患双方当事人在医方设立的专门接待场所自行协商解决;对索赔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一般应通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从事医患调节工作多年的贵阳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务科副科长陈颜认为,这个规定对医患双方都比较公平。

  陈颜:让第三方进行调节,他既保护了患方要合法的权力,也保护了医院不受这种医闹的打击或者伤害,这样的话,应该是对双方一种比较公平的做法,这种情况我们医院当然是非常支持的了。

  不过,对这个调解委员如何确保公平性,患者家属吴先生有些担心。

  吴先生:这个委员会机构里面的人员是由什么人组成的,他们肯定要很专业,既要懂医,也要懂法,他如何在医患关系中体现他的公平性,我们都担心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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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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