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首页

一键登录

首页  |  快讯  |  新闻  |  评论  |  财经  |  军事  |  科技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文史  |  公益  |  女性   |  旅游  |  汽车  |  图片  |  视频  |  社区

中国之声 > 新闻纵横

国土资源部:“城里人可购买宅基地”系误读

2013-12-13 07:2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北京12月13日消息(记者冯会玲)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系列改革措施中,有一段看上去很专业的话语,却引发了普通人的广泛关注:“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

  这段话引爆了人们兴奋地猜想:它的意思是不是说,农村宅基地可以自由买卖了?是不是小产权房可以转正了?那些受尽雾霾困扰城里人心想“这下是不是可以去农村买宅基地、盖别墅了”?也有人在猜想,这是不是说明中国城市的建设用地不够用了,要到农村开发土地了?

  针对这些社会热议,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昨天(12日)接受了中央台记者冯会玲的专访,对上述问题逐一讲解澄清。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对此有人解读为,这是城市土地不够用了,要用农村的土地作为补充。胡存智对此特别强调,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将牢牢坚持集体所有制、用途管制、城乡统筹、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四大原则,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前提是要保护农民利益。

  胡存智: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探索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路子,不是为了解决建设用地指标,也不是为了满足城里建设用地的需要,这些改革根本的出发点是要保护农民,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要使农民宅基地的权益得到切实的保护。

  《决定》明确提出“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胡存智说,用益物权在物权法里是指对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而目前农村宅基地的收益体现得还远远不够。

  胡存智:宅基地的用益物权上保障不足和权能不足并存。一方面,宅基地目前作为农民所使用的重要土地,实际上权能还是还不够的,他目前只有使用权利,也出现一些超越权能的问题,比如乱出租、违章搭盖等。也存在着在一些征地过程中,对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保障不够、补偿不足等。下一步对宅基地的改革和推动是让宅基地在使用益物权上扩大权能,能够赋予更多的权能,把它用好,使农民在宅基地上能够探索出一条获得更多财产性收益的路子。

  官方回应

  农业部:城里人不可到农村买宅基地盖别墅

  农业部部长:农民宅基地不可自由买卖

  农业部:土改不是让城市居民到农村买地盖房

  国土部:土地改革不是小产权房转正

  国土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并非宅基地可自由买卖 

版权说明: 转载须经版权人授权并注明来源。联系电话:010-56807262

编辑:刘明霄

头条推荐

关闭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