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例空难事故追责飞行员案审理 机长负直接责任
2013-11-29 07:29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伊春11月29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天在这里开庭审理的伊春空难案引发关注:2010年8月24号,河南航空公司航班,在伊春市林都机场着陆过程中失事,造成44人死亡,经济损失超过3亿元。
昨天,伊春市法院开庭审理空难责任机长齐全军,这也是我国首例空难事故后追究飞行员刑事责任的案件。
事故调查报告透露,事故当班机长齐全军没有履行机长法定职责的有关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飞机撞地后,没有组织指挥乘客撤离,没有救助受伤人员,而是擅自撤离飞机。
我国刑法第131条明确规定,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编辑:杨锦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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