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31日消息(记者孔颖)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去年年底,100多位影人、作家联名抵制于正、郭敬明的联名信,将著作权保护的问题再一次放到了公众关注的视野里。随后,郭敬明公开道歉并表示:这是一个迟来15年的道歉,而于正也宣布退出《我就是演员》。

  这一次集体发声,也让抄袭从违法行为升级到了“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声讨,形成了巨大的舆论压力。

  而今天我们要来关注的也是抄袭,但显然与小说抄袭相比,更加复杂。一位有着上千万粉丝的短视频博主“房某”近日登上热搜。起因是她指控另一位短视频博主与她的多个作品存在“雷同”现象。

  而去年11月,《2020中国网络短视频版权监测报告》就显示,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累计监测到3009.52万条侵权短视频。其中,独家原创作者被侵权率高达92.9%,非独家作者被侵权率为65.7%。但认定短视频侵权却并不简单。

  近日,博主房某在自己的账号发布了这样一条视频。她说道,“作为创作者,今天我不得不发声。”这条微博发出后,引起网友广泛讨论,相关话题也被送上热搜。

  事件的起因是,2021年1月4日,房某发布了一条长白山寻找盗墓笔记的相关视频。

  1月8日,李某某也发布了一条“我带着盗墓笔记登顶长白山”的视频。

  随后,关于短视频“抄袭”的话题引发网友讨论。两位博主多条类似作品也被一一列举出来。

  从其中呈现的内容看,两个账号发布作品相似或雷同的部分涉及选题、发布文案、视频脚本、拍摄机位等元素。不过,记者也注意到,涉事双方对于近似、雷同,持不同说法。被指“抄袭”的短视频博主“李某某”日前发布视频回应称,其中两条短视频“不存在任何抄袭借鉴”。不过她也承认,一些视频的个别语句确有雷同情况,并将删除相关视频。

  抛开此次事件本身,记者发现,随着短视频平台风靡,很多人渐渐有了这样的感觉:“这个段子我怎么好像之前刷到过?”事实上,这已经不是第一次短视频领域里出现的“撞车”事故,涉及的平台也不止一家。红出海外的李子柒,也有来自越南的“高仿”。

  短视频产业目前还处在上升期,“看着像”是一个很微妙的概念。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表示,如何确定是否侵权,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理论上来讲,确实有可能会出现这种主题、内容大概相同的一种情况,因为可能双方都是选择同样的主题,但在具体的表达形式上来讲,可能就会有自己的一种独创性,如果在表达形式上有雷同或者大致相同的情况,有可能会存在著作权侵权的可能性。”

  在法律领域,《著作权法》在著作权上规定了“思想与表达二分法”,换句话说,法律只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岳屾山用一个苹果来举例解释。“如果他想表达苹果很好吃这种思想,这个不会认定为是著作权侵权。但是表现形式,在细节方面,比如有一个人吃了一口苹果,说苹果真好吃,包括画面的设置、服装颜色等等,另外一个人也使用了这种形式,那就有可能会构成侵权。所以还是要具体来看形式上面、具体内容上面,包括桥段、台词是不是有相同的情况综合进行判断。”

  目前,短视频侵权的形式主要包括直接搬运、音乐侵权、二次剪辑创作、字体侵权、网络主播带货侵权等,侵权形式多种多样。岳屾山表示,在互联网环境中,侵权范围广,而侵权线索定位难、诉讼周期长、维权成本高,这些都给原创保护带来了更多挑战。

  但短视频领域绝非法外之地。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平台也应加强审核监管。“短视频抄袭这块审核不难。在本平台里面,如果已经事先上传过的视频,在它上传的过程中不是即时出现的,它就有一段时间,几十秒的AI审核、人工智能审核,它如果判断出跟以前的高度重合,一般来说从版权这就不让你发出来。但是难度在哪?它是跨平台的版权审核,一个平台确实做不到,需要结合投诉渠道、通知删除等相关措施配合起来做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