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31日消息(记者孔颖)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转眼间,2021年的第一个月即将过完!进入2月,人们除了将迎来传统新春佳节,还有一大批新的政策法规也将实施。

  比如,政府履职有了督查“利器”,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强制关注公众账号,重疾险新规……2月新规如何改变你我生活?

  担心政策执行“搞变通”“打折扣”,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不到位?2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督查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对政府依法履职情况作出有效监督。

  《条例》指出,督查结论应当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督查对象对督查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政府督查可以采取访谈、暗访、听证、评估、约谈、调阅复制材料、“互联网+督查”等方式。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督查专员范必介绍:“政府督查机构可以根据督查结论,提出对督查对象进行表扬、激励、批评和追究责任的建议。互联网是一个扁平化社会,政府督查机构可以直接听到来自基层一线、来自人民群众的声音。”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网上办理保险业务。2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强化持牌经营原则,对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行为作出规范。防范销售误导,帮助消费者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细化服务标准,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这意味着非保险机构再也打不了“擦边球”。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表示:“这是监管履行授权的职能,是市场行为监管和消费者保护的基础,保险机构要持牌、人员要持证,要符合一系列资质要求。所以这能从根本上减少互联网给保险业带来的负面效应,更好的发挥其积极作用。”

  此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依照规定,重疾险产品的过渡期为发文之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过渡期结束后各公司不得继续销售基于旧规范开发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这意味着重疾险新规也要在2月1日全面启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商敬国表示:“在新的定义下,每一个病种,我们定义得更准确了,也就是它的定价更准确了,对客户来说选择起来更方便,保障更有针对性,同样的保费,保障提高了。”

  据了解,新规还增加了病种数量,将原有25种重疾定义完善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并适度扩展保障范围。保险行业从业者张越表示:“它会对重疾定义更加完善,描述上更加清晰,其实可以减少大家对病症理赔过程当中的一些歧义。”

  停车费结算、公共场所用WiFi、餐厅点菜……如今,各类公众号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然而在所谓“自愿”关注背后,却暗藏强制、强迫的逻辑。

  景先生就遇到过强制关注公众号的情况。“像有时候我们去餐厅吃饭,必须要关注它的微信公众号才可以点餐,或者享受一些优惠。”

  新修订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月22日起施行。新规“升级”加强监管、规范公众账号推荐订阅关注机制,对“强制关注”说“不!”。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不得以有偿发布、删除信息等手段,实施非法网络监督、营销诈骗、敲诈勒索,谋取非法利益等。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在一些特殊领域的资质要特别规定,比如直接规定在经济领域、医疗领域,在司法和教育领域,开设公众账号的人背后有相关资质,平台有核验义务。考虑到流量经济的背景之下,很多用户被强制关注,甚至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默认关注了,所以新规对此特别做了一个规定,不得诱导、误导,也不得强制用户关注某个公众账号,这对用户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是非常好的保护。”

  2月还有哪些新规?

  医保新规扩大资源供给,医疗药品服务将更加便利。2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可通过申请签订医保协议纳入医保定点管理。

  保障“打工人”职业健康,用人单位要负主体责任。2月1日起施行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强化了用人单位防治职业病的主体责任。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规定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