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17日消息(记者孙鲁晋)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7月17日,银保监会官网公告,《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0年4月22日经中国银保监会2020年第4次委务会议通过。作为银保监会2020年规章立法工作计划中被列在首位的政策,《办法》以风险管控为主轴,对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定义与边界、风险管控、数据与模型、信息科技管理及外部合作等方面均明确约定了详细的监管指引。业内普遍认为,《办法》将成为一部影响深远的互联网贷款“基本法”,促进互联网贷款业务平稳健康发展。 
  近年来,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快速发展,与传统线下贷款模式相比,互联网贷款在提高贷款效率、创新风险评估手段、拓宽金融客户覆盖面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互联网贷款业务也暴露出风险管理不审慎、金融消费者保护不充分、资金用途监测不到位等问题和风险隐患。
  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基于互联网等技术,原来在线下进行的信贷业务迁移到线上,风险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趋势。因此,有必要尽快补齐制度短板,促进互联网贷款业务规范发展。董希淼说:“原有对贷款的管理办法制度,基本上都是线下开展的方式,没有对互联网模式的贷款进行规制。在这种情况下,监管部门出台了《办法》,对互联网贷款进行规范的同时,鼓励发展互联网贷款,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更好地缓解中小微企业和居民个人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办法》明确互联网贷款应当遵循小额、短期、高效和风险可控的原则,并划定了网贷授信额度边界。根据规定,单户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应当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到期一次性还本的,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认为,这一规定一定程度上强化了风险管理。黄震说:“20万元的额度,是总结了近几年来互联网金融特别是网络小贷业务的一些经验,避免了以前商业银行开展的‘小微贷款’额度过高而带来的风险。”
  《办法》规定的网贷授信额度与征求意见稿一致,均为不超过20万元。不过“正式版本”中还添加了一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情况、风险水平和互联网贷款业务开展情况等对上述额度进行调整。在黄震看来,这表明对用于生产经营的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的授信额度及期限的规定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黄震表示:“20万元额度是有可能变化的,比如贷款人一次性贷款20万元,半年就还款了,信用是有可能提高的,下一次可以贷到30万元或者40万元,有动态评估调整的可能性。在《办法》中对于借款人信用的评估、风险的管理等,都有明确的指引跟要求。”
  对于商业银行,在规定额度内,根据本行客群特征、客群消费场景等,制定差异化授信额度,董希淼认为,这将有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贷款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和居民个人,并加快自身的转型创新。
  此外,为强化消费者保护,《办法》明确商业银行应当建立互联网借款人权益保护机制,对借款人数据来源、使用、保管等问题提出明确要求。黄震认为,这也将有助于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健康发展。黄震表示:“对于数据安全的诉求,明确了商业银行作为个人数据保护的主体责任,要求商业银行制定出有关的管理办法,这样对消费者来说就有了明确的政策依据;同时也明确要求,对互联网客户的保护水平,不能低于实体线下客户保护的水平等,消费者可以放心地去使用互联网贷款这个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