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1日消息(记者潘毅)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6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简称“香港国安法”),高票通过,一致赞成。随着这部法律的公布施行,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制度安排,通过全国人大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全面地呈现出来。国务院新闻办7月1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香港国安法的有关情况。

  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关键步骤和重要的立法任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介绍,随着这部法律的公布施行,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制度安排,通过全国人大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全面地呈现出来。他表示:“这部法律的公布施行将有效地维护国家安全,有效地防范、制止和惩治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堵塞香港特别行政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对于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确保香港长治久安和长期繁荣稳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张晓明指出,香港国安法是“一国两制”事业的重要里程碑,是中央完善治港方略的新标志,是香港繁荣稳定的“守护神”,是香港发展重返正轨的转折点。他说:“香港国安法完全符合‘一国两制’方针,可以说它是把坚守‘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完美结合的一部法律。它的立法目的就是为了维护‘一国两制’,它的立法内容也没有超出‘一国两制’的框架,它的立法效果现在就可以预见,肯定会使‘一国两制’实践行得更稳、走得更远。”

  香港国安法明确规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机构,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四类罪行和处罚,案件管辖、法律适用和程序,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机构等内容,建立起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沈春耀指出,对法律的名称,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这样一个概念术语应该作广义的理解。“我理解至少包括三层含义:第一,香港特别行政区本身要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第二,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第三,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国家安全事务,中央人民政府负有根本责任。”沈春耀表示。

  对于香港国安法第29条规定的“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张晓明表示,这里所讲的“勾结”,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对外交流交往。一般的、正常的对外交流交往,根本不存在涉嫌犯罪的问题。“第29条规定得很清楚,主要是两类方式,一类是为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涉及国家安全的国家秘密或者情报,这几种勾结,也是通常我们所讲的间谍罪的表现方式。再一类是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与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串谋实施,或者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的指使、控制、资助或者其他方式的支援。‘勾结’的表现形式,总之是有涉外因素和具体行为。”张晓明说。

  对于已经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应如何惩治?张晓明指出,香港国安法关于追溯力问题的规定与国际上刑事法律通常的规定是一致的,就是不溯及既往,这一点是明确的,也表明我们这部法律是遵循了现代法治原则。他同时表示:“香港现行有关法律中,都有涉及国家安全方面的一些规定,应当运用这些法律规定来惩治已经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任何刑事法律的功能不仅是惩治犯罪,更重要的是预防犯罪。所以我们真诚地希望香港国安法颁布实施之后,香港社会能够认真学习了解这部法律,增强国家意识、国家安全的意识、法治的观念。特别是学校教育要补上这一课。”

  香港国安法规定,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即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简称“驻港国安公署”。沈春耀表示,根据香港国安法第55条规定,驻港国安公署只在三种特定情形下行使管辖权。沈春耀说:“第一种情形,案件涉及外国或者境外势力介入的复杂情况,香港特别行政区管辖确有困难的;第二种情形,出现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无法有效执行本法的严重情况;第三种情形,出现了国家安全面临重大现实威胁的情况。实事求是讲,这些情形我们都不愿意看到。我们不愿意看到出现困难局面,出现重大现实威胁。但是制度建设必须考虑到各种风险和因素。”

  张晓明表示,驻港国安公署的执法权主要体现在要对有关案件进行立案侦查,采取必要的侦查措施,也包括报请指定的人民检察院批准之后逮捕有关的犯罪嫌疑人。至于后续的一些环节,香港国安法规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的检察院来负责检控、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法院来负责审判。张晓明说:“这样既做到分工比较明确,管辖划分比较清晰,同时又能够相互互补,协作和支持,形成支持、协作、互补的关系,两个方面共同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和机制体系。”

  针对有国家声称,要对中方官员采取制裁措施,张晓明表示:“这是强盗逻辑。我们现在做的是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这完全是我们的内政。香港人喜欢说两句口头语,‘有冇(没有)搞错?’‘关你咩(什么)事!’当然,我们也不是吓大的。中国人看别人脸色、仰人鼻息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