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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联合发文 严禁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

2018-05-06 18:3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5月6日消息(记者刘会民 王颜欣)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大家可能都收到过推销贷款广告的骚扰电话和垃圾短信,甚至街边传单和随意张贴的小广告也有不少含这类的信息。不过,遇到这些情况一定要提高警惕,因为这很可能是诈骗分子设下的圈套。即便不是诈骗,这种民间借贷也很可能涉嫌违规。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民间借贷的信贷规则,暴力催收贷款、高利转贷以及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等行为将被严厉打击。

  近年来,民间借贷发展迅速,但以暴力催收为主要表现特征的非法活动愈演愈烈,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妨碍了正常金融活动的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行为,银保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中明确了信贷规则,即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机构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也不得把发放贷款作为日常业务活动。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教授说,这是对信贷业务基本规则的重申,“因为信贷业务是种很专业的金融业务,所以应该经过批准才能进行,这是一个基本规则。”

  尽管现行规定中已有这样的信贷规则,但由于中小企业银行审核程序较为严格、周期长等原因,不少需要贷款的企业、个人转向了门槛低、融资快的民间借贷。但与便捷、灵活相伴随的则是比银行要高出不少的贷款利率。

  在5月3日的国新办例行吹风会上,原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曾介绍过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据他介绍,从社会抽样调查结果看,大型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5.1%到5.5%左右,小贷公司等机构贷款利率大概在24%左右;而纯民间借贷利率在36%左右。

  巨大的利差让不少人趋之若鹜。因为游离在监管之外,民间借贷很容易和地下钱庄扯上关系,还催生了高利转贷和校园贷等乱象。同时,由于民间借贷逾期不还后很难有有效的催收和贷后管理手段,往往还会导致“暴力催收”等问题。

  为此,《通知》明确指出了四类要严厉打击的非法金融活动。包括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变相发放贷款行为。同时《通知》要求,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作为主要成员或实际控制人开展有组织的民间借贷。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李伟表示:“民间借贷涉及到金融秩序、金融风险防范、社会治安、国家经济发展、老百姓生活,它很多方面都体现了对放贷人、出借人、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提出了要求,是综合性的规定。它明确提出一些非法行为或者禁止行为,也明确规定某些人不能做的事情,发出一些明显的边界,也是一个意义。”

  《通知》还要求,各有关方面要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多方施策、疏堵结合的原则。王敬波认为,信贷属于市场行为,既要打击非法活动,也要满足社会组织融资的客观需求。疏堵结合很重要,应该让有资金需求的企业包括个人能够在现有金融体系下能够贷得到款,尤其是在金融产品创造上,还应该有更多服务和产品满足社会多样化的需要。

编辑: 高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