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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汽车事故频发 共享太容易还是管理太粗糙

2017-09-01 17:43: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9月1日消息(记者沈静文)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满大街的共享单车已不是稀罕事,而停在路边停车场的共享汽车很多市民都还没体验过。近日19岁的郑州市民黄某看到一辆车门和车窗都没有上锁的共享汽车,好奇之下便上车驾驶,然而1分钟不到就撞到了一辆停在路边的奔驰轿车上。由于黄某涉嫌无证驾驶,除了行政处罚他还将面对巨额赔款。

  在郑州交警六大队记者见到了肇事司机黄某,他告诉记者自己听朋友说共享汽车是自动挡车,上手没有难度便一时贪玩开走练车。“那车本身没有锁,停那四五天没人开,我只是想练练车技,太紧张分不清哪个是刹车就撞上了。”

  办案民警石记博介绍,由于黄某涉嫌无证驾驶,除了行政处罚还将面临巨额赔款。“调查过程中发现驾驶人黄某无证驾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要对黄某进行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处罚,并处15日以下拘留,对双方造成的损失由黄某负责。初步了解,奔驰的车损在3万元左右,共享汽车车损在1万元左右。”

  正常情况下想要使用共享汽车必须要身份账户注册,而且要输入驾驶证信息,但黄某一直强调这辆车不用扫码就可一键启动,不需要钥匙。对此事故车辆所属的郑州盼达汽车租赁公司工作人员无法做出解释:“这种情况我不清楚。”

  对于这起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郑州交警六大队民警崔战立表示,肇事人黄某将承担全部责任,“目前来说,共享汽车没有责任,下一步按无证驾驶对其拘留。”

  对于四五天不落锁、不用钥匙能启动的问题,交警部门表示将积极与共享汽车在郑州的分公司取得联系,督促对方修补这些漏洞。“作为交管部门,我们会督促企业尽快把漏洞堵住,避免类似的交通事故再次发生。”

  无独有偶,近日武汉市发生了一起共享汽车肇事,交警经过调查取证,由使用人自担全部赔偿。不少市民提出共享汽车公司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监管:“车辆的提供方应该提供更多责任方面的义务,比如保险,另外一方面对于一些新事物出台一些比较规范的措施。”

  对此河南大河律师事务所王永建律师表示,目前对于租用人驾驶共享汽车发生交通事故以及第三方驾驶共享汽车发生的事故,不能仅仅靠保险或划分责任来买单,运营企业应该在管理上多下功夫。“事前防范措施,比如共享汽车的运营单位可以设置一定的门槛,获取驾照或有驾驶经验一定年限之后才能注册共享汽车平台,有多少次违法不接受这样的用户进行注册;可以采取人脸识别、指纹高科技开启方式,有利于事后对责任人的追索;共享汽车运营单位应该加大保险力度和保险公司进行合作,一旦产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第一时间能够对受害人进行理赔。”

编辑: 倪艳楠
关键词: 共享汽车;车祸;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