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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应大方禁食

2017-04-08 15:04:00来源:央广网

  如果让你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提立法建议,你会怎么提?出门在外,我常常想建议,立法禁止在封闭的公共空间里吃方便面、韭菜包子和猪肉大葱饼。

  我印象中,过去几年里,多地都出台过“地铁内禁止饮食”的规定,不过,这条规定大都存在于地铁乘客守则中,没能进入轨道交通管理条例里。平时地铁工作人员执行起来也是遮遮掩掩、怪不好意思的。这两天,后果出来了。“合肥地铁网”本周发布微博,称合肥地铁1号线一位安检员因劝导一小朋友吃完手中的冰激凌再进站,竟被家长打了一耳光。在此期间,该安检员始终保持双手背后的姿势,没有与这名家长发生冲突。大家最关心的是,对这名急着给孩子吃冰激凌还动手打人的乘客要如何处理?合肥地铁方面表示,地铁因为客流量巨大,无法实施实名制,因而无法像铁路、飞机那样建立旅客黑名单。

  除了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的违法行为可以追究法律责任外,其他行为还是以劝导为主。换言之,打人打出毛病了可以报警,吃吃冰激凌什么的,实在是没什么办法。一条规定,能无力到这种程度,大概能出其右的也不多了。

  “地铁禁食”,目的是什么?第一是为了避免有些气味独特的食物或者饮料污染车站和车厢空气,妨碍他人乘坐;第二是为了避免事故的发生,饮料如果无意泼洒到地面,可能导致旁人滑倒受伤等。出台“禁食令”的过程,各地都经历了激烈的争论。文明和公众的接受程度都是渐进的,最终许多地方删去了“禁食”的条款;在保留的地方,条款也改头换面。

  “禁食令”一出,不少人认为,不让喝水不近情理,随后 “可以喝水,但禁止进食”的改良版禁食令随之出炉。一窝蜂出禁令、一窝蜂进行立法讨论,到现在,这条规定成为低调的存在。该不该禁食、该不该连喝水一块儿禁了,这些都是规定征求意见阶段的事儿。规定出都出了,你举着冰激凌在进站口和安检员掰扯该不该禁食,熊父母就是矫情。只要规定在,安检员照章办事,就该得到支持。人人都知道搭设违章建筑不对,所以城管部门拆除违建时,只需说明来意,不用一次次普法。出了“禁食令”的各地,轨道交通主管部门在执行规定时实在应该再坦荡些。能不能在站台广播里反复播放?能不能在站内张贴宣传画?只有地铁公司挺直了腰杆说,的确有这么条规定;安检员才能理直气壮说,女士,您看我们的公告。

编辑: 姜萍
关键词: 地铁;禁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