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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卖盐尴尬现状 是遭遇地方保护主义还是违背盐改政策?

2017-02-15 17:44: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2月15日消息(记者肖源 张棉棉)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盐业体制改革落地实施四十多天以来,多省份查扣外地食盐。盐业定点生产企业认为,自己的公司跨省卖盐合理合法,依据是去年底工信部联合发改委下发的《关于加强改革过渡期间食盐专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可以跨省备货,省级以下食盐批发企业可以在省内跨区备货。取得批发许可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可以通过自建物流系统等方式,开展食盐销售经营活动。

  既然拿得出依据,中央盐业体制改革要一定程度上引入竞争机制,有条件地激发食盐市场活力。各地盐业主管部门为何查扣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运来的食盐?

  查扣山东肥城精制盐厂30吨食盐的河南新野县盐业局表示,查扣这些食盐的法律依据是《食盐专营办法》和《河南省食盐管理条例》。已经取得省级食盐批发许可的企业跨省卖盐还需要哪些行政许可?符合哪些条件能在外省卖盐?山东省盐业管理局盐政稽查总队副总队长迟小结说,除了取得省级批发资质之外,具备以下几个条件,外省盐就能进入山东市场:要开展经营,按照585号文件规定,要履行告知义务。把企业的主要信息要告知要开展业务的省级盐业行政主管机构。另外,要求销售的盐产品质量有保障,并且符合搞销售地区的食盐加碘的浓度规定。

  而一些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营销人员却表示,外省盐即便符合国家规定的上述条件,依然会被盐业管理部门以各种理由查扣,“我们以前都卖的是淮盐(江苏本地食盐),我卖的淮盐什么手续都没有也没人管,卖唐山盐就有人管。上海的公司在南京卖被查,上海的质量各方面做得很好,还有中盐、久大都被查扣了。”

  在肥城精制盐厂河南区域负责人陈先生看来,各地盐业局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盐改引入的竞争机制打破了当地盐业公司的垄断地位。河北唐丰盐业公司江苏区域负责人祁正兵持同样的观点,“利益就是盐的价格。2016年12月份盐的价格是5150块钱一吨,我们的盐过来后卖到3000块钱一吨。牵扯到利益,价格悬殊太大,它的盐也卖不掉了。”

  在采访中,几乎所有的盐业主管部门都不认可这种观点。河南省盐业管理局的一位工作人员称一些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为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抢占市场,将食盐转卖、再批发给没有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增加了实质上的食盐批发企业数量,违背国家不再新增食盐批发许可证的规定。这是多地查扣食盐的真正原因,“比如一个生产企业委托代理商销售给他几百吨或几十吨,再批发给其他零售商户,中间企业是否相当于有实际批发行为?但他没有批发资质。生产企业如果大批量销售给个体工商户,再销售给零售商,属于食盐批发行为。如果不对这种销售模式进行规定,可能出现很多的批发企业无法监管。”

  山东省盐业管理局盐政稽查总队副总队长迟小结进一步解释,这些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为了抢占市场,以加盟、授权经营等形式广设转代批点,违背国家盐改政策。“(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到处召开所谓的招商会,以加盟、授权经营的形式,广设转代批点,并以保证金和押金等名义,收取大量的预收货款。这与国家的盐改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相违背,即便(与代理加盟商)签了协议合同,也有可能无法正常开展经营。但厂家收了大量的预售货款,可能给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而很多盐业定点生产企业则称,如果说严格按照四种销售模式,由盐厂与零售终端直接衔接起来,对于食盐这种特殊的商品恐怕很难执行。中国盐业协会秘书长宋战京表示,“让制盐企业自己直达销售终端,像这种商品终端多了,一个县几千个上万个零售超市,要是一家一家的去跑?这个方面的问题我们也在琢磨这种商品的属性应是哪一种销售方式。”

  对于查扣行为,盐企与主管部门分歧较大。究竟是食盐生产企业在钻政策过渡期的空子,还是管理部门打着执法的招牌,在保护地方利益?江苏省盐务局曾表示,对于外地食盐,省盐务局一直都持开放态度。另一省级盐业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也表示欢迎外省盐进入本地市场。但这位负责人直言,省内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要想走出去,一定会遇到地方保护主义,这毫无疑问。

  中国盐业协会秘书长宋战京坦言,盐改政策落地过程中遇到的这些问题,与法律法规正在修订当中有关。“权威的解释目前没有,现在这些问题不好断定是否违规。改革刚开始,各种各样的问题出来很正常。”

  宋战京表示,目前,盐业协会方面在密切关注市场动向,抓紧研究已经暴露出的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编辑: 倪艳楠
关键词: 盐改;查扣;竞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