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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取消地方农业主管部门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批权

2017-01-24 18:0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月24日消息(记者沈静文)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国务院日前发布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包括取消了省级及省级以下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国内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的审批。权威人士表示,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批与安全审批是两个概念,转基因标识取消审批不影响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省级及省级以下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国内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的审批被取消。《决定》要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开展随机抽查、设立举报平台、建立黑名单制度等方式,加强对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的监督检查,及时公开不按规定标识的企业信息。

  在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高级工程师姜韬看来,这一前置审批项目的取消,与其他领域的简政放权并没有差别。过去是上市之前先递交材料,申评转基因标识,审完后才能上市。现在是上市时根据国家规定去做,如果做得不到位被查出来就会受到处罚。

  与其他被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如棉花加工资格认定、普通中小学章程核准等类似,姜韬表示取消事前审批背后的逻辑是在安全性得到充分保障的前提下,让市场的回归市场。如果按原来说法,政府从标识一开始挨个管,这样政府的压力和角色都不对。

  《决定》指出,取消审批后,农业部要强化“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审批”,严格把关。姜韬评价,对于安全审批和标识审批的区别对待其实正是对安全性的一种回应。在安全性得到保障后,消费者的消费诉求则要通过市场实现,此时政府不再是参与者,而是监管和仲裁者。

  姜韬指出,转基因的安全性评估和转基因标识检测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过程,当安全性得到保证后,厂家如何去卖、消费者如何去挑选,应由商业行为、市场行为来决定。转基因安全性评估是一个非常专业和严肃的过程,这个过程在上市前已经进行完,没有通过安全性审核肯定上不了市,标不标识都有这个过程。

  有消费者往往着眼于手中的转基因产品包装上如何表明自身的成分,事实上在包装之前,这些产品已经走过安全审批的万水千山。国际上进行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评估多采用三个原则,即实质等同原则、个案分析原则和逐步完善原则。

  农业部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副处长张宪法介绍,我国的转基因安全评估较此更为严格。“安全评价遵循科学原则、个案审查基本原则。五个阶段:实验研究,中间实验,环境释放,生产性实验,最后申请安全证书。水稻的安全评价经历了11年,慎之又慎。很多专家提到为什么报了两年不给批,是不是不批了?我郑重告诉他,每年都批,安全性不过关所以不批。安委会的评审非常严格,分成三个组,食用安全组、环境安全组和分子特征(组),任何一个组提出任何一个科学问题,都过不了关。安全性问题零容忍,只要有任何一点问题都不可能过安全评价。”

  在此基础上,农业部科教司司长廖西元介绍,通过安全评价后,转基因作物要商业化种植,仍有一系列苛刻条件。虽然发放安全证书,安全性是有保障的,但我国商业化种植还需满足三个条件:一是进口安全证书的品种需获得生产应用安全证书,二是主要农作物需按《种子法》规定通过品种审定,三是种子生产经营者需经过知识产权权利人同意才能生产经营。

  这些审定和监管,都发生在“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批”前。农业部表示,标识审批取消后,安全审批流程不会发生变化,我国执行严格的转基因产品安全审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有充分保障。

编辑: 倪艳楠
关键词: 行政许可;转基因;生物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