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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价”拖车案宣判 8公里13万收费改为3万

2017-01-14 17:1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月14日消息(记者孙莹 北京交通广播记者孙媛)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对于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救援的车主来说,拖车费用多少直接影响实际损失的大小。8公里路程、两辆货车救援,需要支付多少拖车费?不同的救援公司可能给出的价格不尽相同。北京永君顺达汽车救援公司开出的拖车费是十二万八千七百元。

  车辆所属公司一听这个数字,直呼是“天价”,拒不支付。北京海淀法院昨天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车辆所属公司支付救援公司各项费用三万余元。

  从近十三万到三万多,前后相差接近十万,法院判决依据是什么?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又发现了哪些问题?

  2015年10月23日,王允礼驾驶北京荣通公司货车在北京杏石口路与另外一辆货车相撞,王允礼负全责。由于对方司机受伤,王允礼陪同对方去医院。海淀交通支队黄庄大队调配北京永君顺达汽车救援公司进行救援、拖车以及清理现场。救援结束后结算费用12.87万元,王允礼认为是“天价”,无法承受。不给拖车费,救援公司先扣车,后来双方打起官司,王师傅一直到过春节都在为此事到处奔走。

  庭审中,永君顺达救援公司举证先后共计派出救援车3辆、200吨吊车1辆、75吨吊车1辆、钩(勾)机1部、货车5部、高低板车1辆、人员6人到达现场。收费比别的公司高是因为有的设备别的公司没有,而且必须抢在早高峰前清理完毕,工作量非常大。代理人表示,“希望对方按照实际金额来支付,我们确实做了大量工作,每分钱都是辛苦钱。”

  被告公司不仅不认可,还要求救援公司赔偿自己的损失。“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现在牵扯到合同欺诈,特别是诈骗。一个不合理的价格我们肯定不能支付,多次协商能不能先放车,对方无故一直扣押,这个损失我们肯定要的。”

  救援公司开出的费用中,最高的一项4万元是因为出动了200吨的重型吊车,原告称这辆车总价值三四千万,出趟活儿不能少要。法院调查认定该车并没有在救援现场出现。法官唐盈盈宣布,“就上述争议部分,比对原告提供的车辆照片及事故现场监控录像,确认现场作业仅有75吨吊车一辆、小平板车一辆、施工人员仅有3名。并无200吨重型吊车及协助车,且原告提供的照片中小平板车和协助车是同一辆。对其主张200吨重型吊车一辆、协助车一辆,施工人员6名本院不予采信。”

  救援公司主张按照其自制的救援价目表予以收费,但此价目表未在作业前出示也未提交证据证明其曾在作业车辆或收费场所对该价格进行公示,网站上无公示,法院不予采信。到底什么样的价格合理?法院对此进行了专门调研,法院参考了其他省市的规范,确定了哪些是有基本的指导价格。

  法院还咨询了北京市其他汽车救援公司价格。唐盈盈指出,法院向新月有限公司在内的本市数家拖车救援公司咨询了收费价格,结合上述,原告各项收费数额过分高于其他拖车救援公司的收费标准。综上,本案中原告公司主张的收费价格不合理。

  最后,法院参照其他省市相关规定,结合北京经济发展状况,参考北京其他拖车救援收费标准,酌情确定施救费。判决融通公司支付原告救援公司各项费用31685元。听到判决,王师傅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现在经过法院、保险公司认定,能够理赔,判多少钱都由保险公司承担,我认法院今天判决,不会再上诉。以后碰到这种事肯定我自己找救援公司,交管部门再介绍救援公司,必须提前告诉我费用,不然不能接受。”

  无论是被告公司还是原告救援公司,都希望汽车救援有行业标准,有行业主管,有政府指导价,以便形成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市场氛围。

编辑: 倪艳楠
关键词: 天价;拖车费;救援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