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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之声 > 新闻晚高峰

大学生决定捐献遗体 去世一个多月却没有单位接受

2014-05-21 17:45: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郑州5月21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4月9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大二女生李翠因肾癌去世。病逝前,她决定捐献自己的眼角膜和遗体,用于医学研究。两名因眼疾失明的患者,随后进行了角膜移植手术。李翠那双爱笑的明亮眼睛,继续为这个世界带来光明。

  可随后,李翠的遗体捐献却遇到了问题,李翠的堂哥李钊告诉记者,一个多月过去了,自愿捐献的遗体至今没找到合适的接受单位。

  李钊: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一家机构 没有任何一个组织,接受我妹的遗体。

  李钊说,李翠生前就曾经与河南省红十字会进行过联系,可是就在要进行遗体捐献的时候,李翠的家人与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在遗体进行医学研究之后的处置问题上产生了分歧。

  李钊:他们做完实验之后会火化,火化完之后,如果愿意领取骨灰,家人就领走,不愿意领,就交给火葬场,统一掩埋。

  李钊表示,红十字会这样的处理办法让全家人都没有办法接受,他觉得,这是对逝者的不尊重,应该由单独的墓穴来安放捐献者的遗体。

  李钊:我们没有任何要求,不要求一丝回报,只是希望我妹在为科学事业,在为咱们国家的医疗事业做出一丝贡献之后,两年之后,能够有一个安置她的地方,只希望有一个能够存放她骨灰的地方,能够让后来人,让我们的家属和她的亲人,朋友,同学能够每年祭奠她的地方,而他给我们的回应是我们接受不了的。

  河南台记者联系了河南省红十字会自愿捐献遗体接受中心,这个中心设立在郑州大学,负责人张玉安说,对于李翠捐献遗体的事情,他们在跟家属进行沟通,但是家属提出的单独墓地,确实很难实现。

  张玉安:这个操作起来,目前有困难。两个方面,第一,这个墓地需要民政部门,或者政府部门有这一快地,另外一个,将来会不会有一些后续反应,前面我们接受的遗体200多具,将来人家也提出来了给我们固定的墓地,这个事怎么处理?

  张玉安告诉记者说,现在河南省红十字会对于遗体捐献者的骨灰安放有相应的规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家人凭吊的要求。

  张玉安:在郑州南郊有一个福寿园,把近年来凡是遗体捐献,器官捐献的人刻碑留念,作为纪念,凭吊的地方。我们人体馆现在还保留了不少的骨灰盒,家属就临时放在这,我们正在装修,装修完了之后也有一个纪念堂,家属可以定期来着吊唁。

  是否有相关遗体捐献的法律法规呢?2001年3月1日《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出台,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遗体捐献的法规。2003年,深圳市通过了《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并正式实施;青岛和苏州先后在公墓选址为遗体捐献、器官捐献者建造了纪念林。这不,已经有了先例,怎么推广,就看当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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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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