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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之声 > 新闻晚高峰

社会抚养费征缴额差近千倍 征收标准因人而异

2013-12-09 17:52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北京12月9日消息(记者肖源 王利)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年的7月11日,“世界人口日”当天,浙江律师吴有水向全国31省财政、卫计部门申请公开当地上一年度社会抚养费收支及审计情况。再然后,随着近期张艺谋超生事件,坊间称,张导要交出上亿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一词因此走进大家视野。

  社会抚养费,2000年在中央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文件中被命名,被定义为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给予的必要经济制约”。2002年,原国家计生委发言人江亦曼解释说,“社会抚养费是超生者因侵占了较多的社会公共资源对社会进行的经济补偿。”

  看似国家对于社会抚养费的认定是清晰的,但从律师吴有水开始的追问,人们却发现,这个与国家计划生育制度伴随30多年的处罚事项,在操作过程中,有着不少“说不清,理还乱”的问题。

   7月到现在,四个月的时间,在社会公众的关注下,已经有24个省份公布了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征缴总额,共计200.98亿元。公开的信息显示,2012年征缴最多的省份江西,超过33亿元,而最少的青海只有350万元,相差近千倍。

    吴有水认为,这里面隐藏的问题就是征收标准不一,收多少“没人知道”,使得罚款成为地方征缴“超生抚养费”的主要目的。

  吴有水:标准各省不一样,这是各省的经济发展不一样,那还可以理解,但是我说的标准不一致,是连一个县也不一致,就变成我们这个标准是因人而异了。

  此外,此次申请信息公开的吴有水还告诉中国之声记者,公布的信息都是只顾面子,没有里子,也就是只有征缴总额,但没有另外非常重要的一项——具体的“资金去向”。

  吴有水:我的希望就是全国各省都做一个答复,把这个社会抚养费的来龙去脉说说清楚,但是到截止目前,只有24个省提供了征收金额,还有7个省到现在连征收金额都没有提供。第二,这个钱究竟是怎么用的,他们的回答都是很笼统,说是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去使用的,其实是正因为它的使用去向并没有按照相关规定使用,所以我才会提出这个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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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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