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8日消息(记者张江元 侯艳 李健飞)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点地区云南省近年来积极探索有效保护的路径与机制,全力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今年4月,一群亚洲象离开了传统栖息地开始北上,到达云南昆明后又向南返回到西双版纳雨林。在110多天的旅途中,人象平安、人象和谐相处的一幕幕成为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生动教科书。

据调查,在云南,野生亚洲象种群数量已经由上世纪80年代的150头左右增长到300余头。滇金丝猴、绿孔雀等大批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也呈现稳定增长。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王卫斌:云南在全国率先提出了“极小种群”保护倡议,“十三五” 期间,林草、科技、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围绕极小种群保护物种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并实施120多个保护项目。

让珍稀动植物在这片土地上更加惬意地繁衍生息,云南省不断完善大数据支撑、监测技术等科技创新手段。

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副所长毛炳宇:在长期科研实践中形成了人工跟踪、红外相机监测、视频监控、无人机监测、遥感观测等“天—空—地—生”技术集成监测体系。

目前,由中国科学院和云南省共建的“中国西南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已成为亚洲最大的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

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所长孙航:对61个物种实现迁地保护、9个物种开展近地保护示范、20个物种开展回归试验示范,形成了系统研究对抢救性保护极小种群的科技支撑。

数据显示,云南省高等植物和脊椎动物物种数在全国占比均超过一半。云南先后划建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362处,总面积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4.32%。

2018年以来,云南省制定了有关生态环境的地方性法规23件、批准了州市地方性法规25件,涵盖了空气、水、土壤、森林、湿地、湖泊、生物多样性保护等诸多方面。2019年,又出台了我国首部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地方性法规。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志明:涉及自然资源保护、环境污染防治、绿色产业发展等,实现了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配套,具有云南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特色。

今年10月11日,以“生态文明: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为主题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阶段会议将在云南昆明召开。云南正进一步落实系统保护与恢复措施,扩大宣传与交流合作,争当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排头兵。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督察专员曹永恒:我们将坚持把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以COP15(《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大会在昆明召开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努力开创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