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1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140项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在国务院新闻办30日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有关部门负责人一一分析清单落实进度。2020-10-1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意见》要求今年年底前实现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养老保险关系接续转移等58项事项异地办理,明年年底前实现工业产品许可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等74项事项异地办理,后续还将加快实现新生儿入户、婚姻登记等8项事项异地办理。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李京生介绍,2021年底前,群众在办理工作调动、大中专录取学生、夫妻投靠等户口迁移时,只需在迁入地申请,还有两项证明可以“跨省通办”。

  李京生:群众可在异地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户籍类证明,不用再回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主任翟燕立:继续开通失业保险关系网上转移、社保卡网上申领和补换等服务。通过与相关部门大数据比对,扩大社保待遇资格的“无形认证”,减少群众操作。

  国家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司司长黄华波表示,今年年底前实现“医保电子凭证申领”跨省通办,2021年底前实现6项跨省通办。

  黄华波:分别是“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备案”“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基础信息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