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11日消息(记者刘飞)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当中明确,房屋租金减免和延期支付政策主要支持经营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优先帮扶受疫情影响严重、经营困难的餐饮、住宿、旅游、教育培训、家政、影院剧场、美容美发等行业。2020-05-11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在实施房屋租金减免方面,《指导意见》明确,推动对承租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副司长刘世虎:包括中央部门、高校、央企,以及科研院所所属的这些国有房屋用于出租的,都要去带头执行这个政策。

  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要完善财税优惠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出租人,可按现行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实际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出租人,引导国有银行业金融机构视需要年内给予基于房屋租金收入的优惠利率质押贷款支持。

  刘世虎:如果在今年上半年减免了相关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租金,可以申请减免相关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