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17日消息(记者孙莹 杨森)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昨天(16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 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2020-3-17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根据《意见》,实施六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行为,如果引起鼠疫、霍乱、黄热病以及新冠肺炎等国务院确定和公布的其他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将依照刑法规定,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比如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拒绝执行海关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提出的健康申报、体温监测等卫生检疫措施,或者隔离、留验等卫生处理措施的;或者采取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等方式隐瞒疫情,或者伪造、涂改检疫单、证等方式伪造情节的,均属严查案件。

  《意见》就交通工具负责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作了明确规定。

  最高法研究室主任姜启波:出入境交通工具上发现有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交通工具负责人拒绝接受卫生检疫或者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或者来自检疫传染病流行国家、地区的出入境交通工具上出现非意外伤害死亡且死因不明的人员,交通工具负责人故意隐瞒情况的,都属于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行为。

  中国海关总署卫生检疫司副司长宋悦谦:我们在实际的口岸工作中,也的确发现有极少数的出入境旅客存在着不如实申报健康申明卡,或者是试图通过服用退烧药,以逃避卫生检疫的不法行为,针对这种行为,国家会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