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20日消息(记者杜希萌 冯烁)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昨天(19日)公布,2020年我国将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2020-1-20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此次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的《意见》明确,分步骤、分领域禁止或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制品、快递塑料包装等。到2020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等,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省市的邮政快递网点,先行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意见》按照“禁限一批、替代循环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推广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降低塑料垃圾填埋量。

  《意见》同时要求,要结合实施垃圾分类,加大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禁止随意堆放、倾倒造成塑料垃圾污染。孟玮表示,对于实施不力的责任主体,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