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25日消息(记者冯烁)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我国将从明年起取消煤电价格联动机制。2019-10-25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指导意见》明确,将现行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基准价按各地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确定,浮动幅度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改革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将由政府定价变成买卖双方自主定价。

  同时,国家发改委市场与价格研究所副研究员杨娟表示,从用电成本来看,居民、农业用户的用电负担并不会增加。

  杨娟:这次意见里面很明确的指出,就是居民和农业仍然实行由电网公司来保障性供电,而且明确这个电价是保持不变的。

  燃煤发电是保障我国电力供应的主力电源,《指导意见》强调,凡是能放给市场的坚决放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杨娟表示,这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利于煤电及上下游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杨娟: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的价格放开,就是对于整个的发电侧的放开,还有就是用电侧的放开是一个关键性的一步。

  《指导意见》自明年(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实施“基准价+上下浮动”价格机制的省份,明年(2020年)暂不上浮,确保工商业平均电价只降不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