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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立法 见义勇为垫付医疗费的单位享有追偿权

2017-12-03 07:0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郑州12月3日消息(记者杨扬)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将从明年1月1号起施行。条例规定,因见义勇为受伤的人员,在紧急救治期间的医疗费用,无人承担的,由医疗机构垫付;垫付医疗费用超过五十万元的,由见义勇为发生地的县级政府财政暂付,而先行垫付、暂付的单位享有对侵权人的追偿权。2017-12-3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河南省委党校教授姚巧华:根据条例,河南人在全国见义勇为,也能享受到本省‘待遇’,这样就避免了见义勇为行为认定出现空白的现象,更有利于弘扬社会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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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范斯腾
关键词: 立法;医疗费;见义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