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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国税收收入增幅下降 实施减税政策成重要原因

2017-01-13 07:0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月13日消息(记者 刘祎辰)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税总局昨天透露:2016年全国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扣减出口退税后为11万5878亿元,比上年增长4.8%,增速进一步放缓,减税是重要原因之一。17-01-13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2016年5月1日,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四大行业营改增全面推开,被视为本届政府最大力度的降成本举措。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表示,所有行业只减不增的目标可以确保实现,全年累计减税将超过5000亿元。而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减税规模增加的情况下,2016年,全国税务部门连续第四年圆满完成了预算确定的税收收入任务。全年组织税收收入扣减出口退税后为115878亿元,收入增速降至4.8%。

  王军:2016年,全国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115878亿元(已扣减出口退税),比上年增长4.8%。这个增幅同2012年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增长11.3%相比,下降了6.5个百分点,比同期GDP增幅降得更多。尽管这其中有多种因素,但减税是一个重要原因。

  之所以要和2012年相比较,是因为这一年营改增试点由上海走向全国,一系列减税政策也接连推出。例如四年间,先后四次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从年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逐步提高至30万元;两次放宽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条件,从月销售额5000元提高至3万元等。

  此外,王军还指出,我国近年来进行的税制改革,使工业企业等实体经济成为“净受益者”。

  王军:工业企业是原增值税纳税人,他并不在2012年开始的增值税改革的范围内。但是由于别的企业进行营改增,他们开出的发票对于工业企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讲,他可以依法进行抵扣。因此从一定意义上来讲,工业企业是营改增改革的净受益人。

  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数据显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税金与营业收入的比值, 2012年至2015年分别是5.8%、5.77%、5.6%、5.36%,占比逐年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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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张佳琪
关键词: 税收;减税政策;放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