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回应个人二手房交易实际税负等热点问题
2016-04-29 07:00: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4月29日消息(记者 刘祎辰)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针对营改增后个人二手房交易实际税负等热点问题,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昨天进行了回应。16-04-29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昨天下午,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康,总经济师任荣发,总会计师王陆进一行来到12366北京中心的话务间,接听纳税人的咨询电话并回答。虽然营改增涉及的行业众多,但对于普通人来说,二手房交易税负会不会变化,仍然是最切身的问题。汪康就接到了这样一通来电。
市民:“我在北京有一个房子刚买了一年,现在想卖掉,我就是想问一下是五一前卖划算还是五一之后划算?”
对此,汪康首先明确二手房交易的税收政策在营改增前后是平移的,未满两年的二手房交易,仍需交税,且税率与营改增前相同,均为5%。但是由于增值税与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不同,因此税负仍然减轻了。
汪康:“我现在假设你的房子要卖1000万,如果五一前你过户,要交50万的营业税。五一以后过户你就要交增值税了,增值税是对不含税价格,那就按照你的1000万除以一加百分之五,再乘以百分之五,那么你应缴的增值税是47.6万元,就这一项就可以少交2.4万元。你应缴的契税、个人所得税以前也是按照含税价征收,现在也要改成不含税价,你又可以省1.9万元。这样全部算下来,你五一以后过户可以少缴税4.3万元。”
据了解,随着五月一日的临近,近期12366热线营改增咨询量迅速攀升,全国日均受理营改增问题已达2万多通。而这只是营改增准备工作的一个小缩影。汪康介绍,截至目前,税务总局共制发了43份文件,改革文件已出齐;国地税已完成征管档案资料的移交和税务登记工作,涉及纳税人1000多万户;完成了征管信息系统12个软件106个模块的修改完善工作。5月需要的增值税发票已印制完毕并分送至各地。对税务干部和纳税人的培训工作也基本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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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进
关键词:国家税务总局;二手房交易实际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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