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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出台全国首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地方性法规

2015-06-22 07: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南昌6月22日消息(王莹、龙蓓)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江西省日前出台全国首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并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为非遗撑起“保护伞”。15-6-22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端午节一早,位于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的袁河两岸热闹非常,当地的赛龙舟比赛正在如火如荼地举行。分宜洋江赛龙舟是分宜县一项上千年的传统,也是江西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江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大省,截止到去年年底,共有70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488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然而,在多年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中,一些传统民间习俗、技艺也面临“人亡艺绝”的危险。由于缺乏配套法律法规支撑,江西省对一些非遗项目的保护显得有些力不从心。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韩军在调研中发现,经费不足、传承人缺乏是制约江西省非遗保护的主要问题。

  韩军:项目比较多,但是经费一直不足,传承人容易流失到外省去。另外,他没有这个财力物力来维护现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今年5月,江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条例将于今年9月1号正式实施,也成为全国首个省级非遗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条例从传承与传播、合理利用与发展、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依照条例,县级政府成为责任主体,保护不力将被追究责任。

  江西省文化厅社会文化处处长丁跃:以前没有法律规定这一项,做得好做得不好都一个样。现在就是有法明确了,责任心不强、种种原因没有有效保护非遗的单位有一种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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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家乐

关键词:江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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