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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之声 > 新闻报纸摘要

《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

2014-12-19 07:00: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北京12月19日消息(记者何源)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昨天(18日)正式公布。这是我国第一个以中央政府名义出台,指导、规范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文件。14-12-19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意见》围绕扶贫济困、衔接社会救助工作确立了慈善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王名解释说,这实际上把“扶贫济困”明确为当下慈善事业的重点:

  王名:强调了扶贫济困的主要四个方面:扶贫济困、赈灾救孤、扶老助残、助学助医。这个实际上非常明确指出了,慈善事业的发展,特别对我们国家当前来说,是要解决困难群众面临的最直接、最现实、最紧迫的问题。

  《意见》首次提出了“探索捐赠知识产权收益、技术、股权、有价证券等新型捐赠方式”。华北电力大学人文学院社会企业研究中心主任朱晓红举例说,2007年,福耀玻璃集团董事长曹德旺,曾经提出捐赠股权成立基金会的想法,但碍于《基金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而未能实现。此次《意见》的公布,将让多种金融捐赠成为可能:

  朱晓红:以前我们只能捐钱。这次就明确提出了,提供多种金融捐赠。使得慈善、公益组织的发展,有了更多的资金支持。

  近年来,从郭美美让红会陷入信任危机,到周筱赟炮轰李亚鹏涉嫌侵吞嫣然基金会5000多万善款,“信息不透明”,让慈善组织一次次跌入公众质疑的深渊。此次印发的《意见》,明确规定,慈善组织应公开组织章程、捐赠款物使用、慈善项目实施等等情况;并明确“募捐周期大于6个月的,应当每3个月向社会公开一次”等信息公开时限。

  在完善对慈善组织的监督方面,《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依法查处违规开展募捐、违约使用捐赠款物、拒不履行信息公开责任等行为;曝光慈善组织或负责人的负面信用记录。谈到具体的处罚方式,王名认为,还需要静待《慈善法》的出台:

  王名:追责也好、监管也好、处罚也好,有没有法律依据?如果处罚不适当的话,这还有一个法律救济的问题。指导意见时机非常好,给下一步立法起到推动作用。

编辑:孔明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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