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铁男受贿案一审被判无期
央广网北京12月11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10日)对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对刘铁男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4-12-11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12月10日上午9点半,审判长赵桂忠敲响法槌。刘铁男身着一审开庭时的那件深灰色夹克衫,被带进了法庭。审判长首先宣读了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
审判长: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2年,被告人刘铁男在担任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产业发展司司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司司长、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南山集团、宁波中金石化、广州汽车集团、浙江恒逸集团等单位及个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子刘德成收受上述公司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3558.3592万元。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刘铁男犯受贿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根据刘铁男受贿的数额及情节,鉴于其归案后主动坦白交待了有关部门尚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审判长:一、被告人刘铁男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二、随案移送的受贿所得赃款人民币一百一十万元、天籁牌轿车一辆上缴国库。三、其余扣押于廊坊市人民检察院的被告人刘铁男受贿所得赃款,予以没收,由廊坊市人民检察院上缴国库。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推出新闻热线4008000088,拨打热线电话即可将您手中的新闻线索第一时间反馈。 我们将第一时间派出记者调查事件、报道事实、揭开真相。)
编辑:王文伟
相关新闻
头条推荐
参与讨论
我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