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解读国内首个单独二孩政策:一方是浙户籍即可申请
2014-01-19 07: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北京1月19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浙江昨天(1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国内首个落地实施的单独二孩政策做了解读。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以前,单独夫妇违法生育第二个孩子,且在新政策实施日前已经送达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的,决定继续有效。14-1-19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政策规定,只要夫妻双方有一人的户籍是浙江的,就可以享受浙江的单独二孩政策;由于单独二孩的审批属于再生育审批范围,符合条件的夫妻可以先向双方所在单位或者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并填写《申请再生育表》,这份表格会被逐级审核并签署意见,各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再进行审批,三十日之内会出审批结果。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强说,在今年6月30日之前,对近期再生育的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夫妇,各地要抓好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
李强:7月1日以后,严格按照再生育审批规定办理,因为以后这个规定办理,肯定有几天时间的,有个程序的。
李强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再生育对象纳入优生检测范围,提高检测参与率,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的风险:
李强:年轻人还好办,有的年纪稍微大一点了,一看现在政策可以了,他又想生,但是如果不把他列入我们优生检测的范围往往对婴儿出生的质量,这种风险就会很大。
浙江卫生计生委特别提醒,如果有符合条件并怀上但未分娩第二个孩子的,夫妻一定要去抓紧办理审批手续。李强说,浙江单独二孩政策规定,符合二孩政策的夫妻生育再子女后,要停止享受独生子女有关奖励扶助政策。如果是在单独二孩政策实施以前,生了的话,会不会受到处罚?李强说:
李强:单独二孩政策实施以前,单独夫妇违法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在实施之日前,已经送达征收决定的,决定继续有效。因为在这之前的,你违反了,继续有效,不能说后面出了个政策,前面就无效了。
编辑: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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