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12日消息(总台央广记者韩雪莹 彭照)近日,热搜#两驾驶员代扣驾驶证分数被拘留#受到网友热议。这是一起发生在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区的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面包车追尾撞上了一辆奔驰车,由于事故成因清楚,交警现场判定面包车驾驶员负全责,当事双方对事故责任认定无异议。

不过,这其中,面包车车主张某和奔驰车车主罗某却各有各的担忧。张某忧心自己追尾撞上的是“豪车”,除了保险赔付外,还要自掏腰包赔偿部分修车费用;而罗某则担忧,因自己有多起交通违法未处理,驾驶证分数将被扣完,要参加学习并通过科目一考试才能重新取得驾驶资格。

得知罗某的境遇后,张某立即主动提出可以帮忙“代扣驾驶证分数”,希望罗某看在他“帮忙”的份上减免部分赔偿金额。两人“一拍即合”,相约来到海宁车驾管服务中心,张某谎称奔驰车车主是他哥哥,并告诉窗口工作人员,车辆部分交通违法是他在使用该车时造成的。

然而,窗口工作人员在对车辆交通违法信息认真比对后,发现了端倪。张某、罗某两人互相串通提供虚假证言,通过“代扣分数”处理交通违法业务的行为,影响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最终两人被海宁警方行政拘留5日。

实际上,“驾照代扣分”曾长期存在灰色地带。“买分”“卖分”交易为何乱象丛生?“代扣分”行为将受到怎样的法律严惩?

 

在武汉市某交通大队附近,十几名“黄牛”隐蔽地蹲守在路旁各处,向过往的行人隐晦地贩卖他们的“业务”。记者假意上前咨询。

记者:现在这个代办处理违章怎么搞?

黄牛1:看你是车子上有违章还是驾驶证上面有多的分。

记者:驾驶证上有多的分。

黄牛1:可以,40块钱1分。

记者:一般情况下卖多少分比较合适?

黄牛1:6到9分都可以。

随后,记者又找到另一家“黄牛”询问“卖分”价格。

记者:如果我想收分,现在是多少钱?

黄牛2:你差几个分?

记者:6个。

黄牛2:你查一下行车证,看你的手机上有没有,马上给你处理,现场给你处理。

记者:现在是多少钱1分?

黄牛2:现在都是80块钱1分。

相比“两驾驶员代扣驾驶证分数被拘留”一案,这种以40元/分的价格回收,再以80元/分的价格进行倒卖的“产业链”既隐蔽又曾一度广受“欢迎”。这其中,出租车等营运车辆是“代扣分”一族的主要顾客。武汉出租车司机曾先生做了近20年的“的哥”,他向记者透露,行内不少司机会花钱“买分代扣”来躲避处罚。他告诉记者:“前两年的价格大概是12分以内五六十块钱或者六七十块钱不等,但是如果一次性扣满12分,那就不一样了,这涉及重新学习的问题。现在可能卖分的人少了一些,因为好像有一个新规,一个车只能绑定三个驾照。绑定了就麻烦些,一年之后才能解绑。”

曾先生告诉记者,尽管“花钱消灾”已经是行内的“潜规则”,但大家也都心知肚明,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他说:“肯定有风险,从法规上来说这是不允许的,这个东西本来就是个灰色的东西,谁开车违章那就谁接受处罚,买分就相当于违规以后,花钱让别人接受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实行累计积分制度,也就是让不少司机发愁的“驾照被扣满12分就要重新参加培训,且需要通过驾照考试,方可上路”。这让一些不法分子从中发现了商机,通过以他人名义顶替实际驾驶人接受违法处罚和记分来牟取经济利益,甚至催生了买卖交通违法记分的“非法中介”。

不过,今年3月,公安部发布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此次修订建议稿中明确了对“代扣分”行为的惩处。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组织他人实施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接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时,实际机动车驾驶人请他人代为接受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原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和记分,对请他人代为接受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行为,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实际上,除了非法买卖驾照分数的“黄牛”和部分职业司机外,“驾驶证代扣分数”还广泛地存在于亲朋好友的“友情关系”之间。那么,普通驾驶员对于这条新规的了解程度如何?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

朝阳市民郭女士:有遇到过帮朋友或家人抵扣驾驶证分的情况,因为我平常不出差也不出门,就是在市区,所以我的违章比较少。咱们的驾驶证一年就可以恢复到12分了,朋友有需要,我就会帮他们代扣。首先得保证你不能超扣了,得给自己留分。我觉得只要不把我这12分全扣除就可以了,基本上我的驾照里最少都会剩3分的。

沈阳市民蒋先生:我是B证,扣完分就需要去交警队学习,我就扣不了分。家里有两台车都用媳妇的驾驶证,这种都扣过。就是依靠家里边有成员驾驶机动车少的、违法少的,去扣一扣、凑一凑。帮别人扣违法,这是知道的。

北京市民张女士:我是因为多种原因家里没买车,所以一直没开车。之前有朋友问过我,他的分快扣满了,想通过我来代扣。因为都是好朋友,所以我肯定说可以啊,都是亲朋好友,觉得不会坑自己,没想那么多。如果是不认识的人,通过花钱的形式卖分,可能自己也觉得比较忐忑。我朋友是有车的,他觉得可以求助朋友,但是去交警队时还是怕被发现。

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巍涛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中增加有关“代扣分”行为的惩处规定,实际上是为了今后的执法能够有法可依。他说:“‘代扣’的现象此前还是比较普遍的,监管方没有相关处罚的依据。违章扣分实际上是对驾车人行为的判断,从法律上来讲有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责任自负’,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私人的感情也好,经济利益也好,由他人‘代扣’的行为相当于转移了法律效力。因为有这个立法存在,直接从根源上把这个‘链条’打断了。”

李巍涛认为,新增条例一方面是在执法中发现问题、在立法中完善举措的表现,另一方面也来源于足够的技术手段支撑执法的开展。他说:“以前我们可能没有足够的技术手段来取证到底是谁违章驾车,应该去扣谁的分数,比如家用车辆,到底是夫妻或者家人关系之间当时是谁开的车?可能以前不具备这个技术条件(甄别),但是现在具备了,高清的摄像头等很容易能够判断当初违章的时候是谁坐在那个驾驶席上,也就是可以溯源违章行为的主体是谁。”

针对更为普遍的亲朋好友间的“友情代扣”行为,李巍涛提示,个体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不能因为没有实际交易而存有侥幸心理,特别是随着新规的逐步落实,执法环节将进一步杜绝此类现象。

针对此案和此类现象,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对中国之声回应,道路交通安全法建立交通违法记分制度,主要目的是通过发挥记分制度的教育、引导功能,及时提醒驾驶人安全驾驶、守法通行。为此,在交通违法行为中,立法者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对酒后驾驶、严重超速、客车超员等对安全、畅通有较大影响的交通违法行为规定了不同的记分分值。而无论是“买分”“卖分”的过程,还是亲朋好友间“友情代扣”的过程,当事人提供虚假证言,严重扰乱了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损害了法律权威,造成真正的违法行为人没有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违法行为人不能真正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为交通安全埋下了重大隐患,公安机关将对这一严重违法行为持续进行严厉打击。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此提醒广大听众引以为戒,切勿再因“不知情”或明知故犯,触碰法律的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