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28日消息(总台央广记者李行健 韩雪莹)视障游客杨先生计划携带导盲犬共同入住珠海长隆度假区企鹅酒店遭到拒绝一事,近日引发关注。珠海长隆度假区28日凌晨发布致歉声明,称由于酒店培训不力,导致员工在导盲犬相关接待规定上存在理解不足,造成杨先生未能顺利完成旅行计划。珠海市残联独家回应中国之声,残联正在努力推动无障碍立法,提升整个社会扶残助残的能力和氛围。

导盲犬(来源:CFP)

视障人士杨先生告诉记者,他计划26日入住珠海长隆度假区企鹅酒店,共花费1574元预订酒店,包含了园区门票和早餐。当时他也出示了导盲犬工作证,并告知工作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导盲犬可以出入公共场所。但酒店工作人员仍拒绝其进入。

杨先生说:“我是一个盲人,就是视力障碍,带着导盲犬,想入住长隆企鹅酒店。我下午5点多到了这里,但是他们不让我住,也不让去园区,不让进餐厅,最后我不想在这住了,又不退给我房费。”

杨先生的好友林先生向媒体记者表示,经过长时间协商,酒店才勉强同意导盲犬进入。因酒店态度恶劣,杨先生决定退房,可在退房时酒店要求扣除部分房费,随后杨先生报警。

林先生告诉记者:“最终他们勉强同意了,然后我们才进去。但是后来他们又反复找我们,说接下来也不能入园。很多盲人朋友都非常气愤。”

在办案民警帮助下,酒店给杨先生办理了全额退款,杨先生也顺利入住其他酒店。

视障人士刘先生表示,导盲犬相当于盲人的眼睛,不允许盲人带导盲犬入住酒店涉嫌歧视。“本来导盲犬就是盲人带的眼睛,不让它进(酒店)是没有道理的。”刘先生说。

珠海长隆度假区28日凌晨就此事发布致歉声明,称由于酒店培训不力,导致员工在导盲犬相关接待规定上存在理解不足,造成杨先生未能顺利完成旅行计划。目前,杨先生已接受道歉和邀请,并计划于近期重游珠海长隆。度假区也将全面完善面向所有视障人士和导盲犬进入度假区内酒店、餐厅,以及乐园等公共场所的标识体系和接待措施。

珠海市残联相关负责人向中国之声独家回应称,已就该事件与相关部门对接,将第一时间发布事件调查结果。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特别遗憾,特别震惊,这么有名的酒店,内部管理确实是不尽如人意。我们第一时间与市文体旅游局沟通,也跟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对接了,他们在统一处理此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另据2012年8月1日起施行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指出,目前我国正在逐步完善残疾人权益保护的相关立法,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残疾人维权难的问题。

韩骁说:“实践表明,经过严格驯养训练和资质管理,导盲犬不会对公共安全产生威胁。建议我国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导盲犬选种、检验检疫、训练上岗资质管理及使用导盲犬盲人的义务等管理规定,以切实保障视障人士的相关利益。建议有关部门、机构及法人单位切实贯彻相关规定,在方方面面落实对残疾人的保障措施和服务,真正实现残疾人生活无障碍,提高残疾人的社会参与度,保障其相关权益。”

除了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的问题,盲道被电动车、共享单车等占用、大楼门口只有阶梯没有坡道、商场里没有无障碍停车位等,都是视障群体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难题。

据了解,目前各地正在努力推进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9月24日,北京市人大表决通过了《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条例当中明确规定,公共场所不得拒绝持证导盲犬进入。条例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珠海市残联也于9月25日发布了《珠海市无障碍环境蓝皮书》。调研团队走访了珠海全市55处公共场所,调查结果显示,在影响残障人士出行意愿的因素中,占比最高的是“需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约41.78%;其次则是“目的地/前往目的地途中缺乏无障碍设施”,占比约31.16%。无人陪同、担心他人异样眼光等因素也会降低他们的出行意愿。由此可见,残障人士对目前公共交通的满意度较低。

珠海市残联相关负责人表示,正在努力推动无障碍立法,提升整个社会扶残助残的能力和氛围。“我们最近准备(推动)无障碍条例的立法,从6月份开始就已经邀请残疾人代表、志愿者,对全市无障碍(情况)做了摸底调查,摸排出300多个问题给相关职能部门去整改,检察院立案了15宗公益诉讼,督促他们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