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8日消息(记者孙莹)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跟踪发布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犯罪典型案例,再次表明对此类犯罪从严追诉的立场。

 

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显示,河北省内丘县某村村主任任某辉,明知梁某某及其家人从疫区返乡,拒不履行职责,不向相关部门报告,隐瞒事实,甚至授意梁某某将其武汉牌照的车辆转移隐藏,导致500多人被隔离,5个村庄、4个居民小区,以及相关医院、诊所、超市被全部封闭,任某辉被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梁某某等人也被追究刑责。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表示:“在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下,依然还有极少数人明知政府从严防治的要求,无视疫情传播严重形势,继续以侥幸心理甚至无视法治,我行我素,违反限制流动、居家隔离、如实报告等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严重后果或者传播严重风险,对疫情防控秩序造成破坏,构成犯罪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甚至应当在以往发布案例的基础上,从严追诉。”

典型案例中,辽宁省鞍山市无业人员赵某某在网络平台冒充警察,将自己身着警服的照片设为微信头像,昵称设为“鞍山交警小龙”,散布涉及疫情的谣言,被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苗生明说:“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认识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随意转发未经证实的消息,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苗生明还提示,修改后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已于今年3月1日开始施行,进一步明确,采取甲类传染病管理措施的传染病,如新冠肺炎,属于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调整范围。同时补充完善了构成犯罪的情形,为依法惩治此类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